自生态警务工作部署开展以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海林分局立足辖区林区生态保护实际,坚持系统思维、靶向发力,在组织架构、防控模式、社会动员、重点守护、部门联动等方面探索形成一批务实管用的工作做法,有效提升了辖区生态资源管控与保护能力。
一、坚持体系化布局,构建两级联勤的组织运行架构
分局将机制建设作为生态警务的先手棋,主动对接辖区各经营林场,搭建“1+N”层级化联勤体系。在各辖区设立一个生态警务联勤中心,承担会商研判、指挥调度、应急联动、督导考核等核心职能,统筹推进全辖区生态警务工作;在各林场分别设立生态警务站与生态警务联勤站,派驻专职警力驻点值守,承接日常巡防、线索摸排、纠纷调处、宣传引导等前端工作。同步配套制定联勤值守、信息报送、应急响应等工作制度,明确公安与林场各方权责边界,形成“中心统揽、站点落地、上下贯通、运转高效”的工作链条。
该架构有效推动警务触角全面延伸至林区一线,涉生态警情响应效率大幅提升,为生态警务常态化运行筑牢了组织根基。

二、坚持立体化防控,打造人防技防融合的巡防体系
分局整合防控资源,探索形成“空中+地面”的立体巡防模式。构建“步巡+车巡+无人机巡”三维巡查网络:针对林间步道、偏远沟系等车辆难达区域,组织民警、护林员开展徒步巡查,排查细微隐患;针对林区主干道等区域,部署执勤车辆开展机动巡逻,提升巡防覆盖面与响应速度;针对深山腹地等难达区域,运用无人机开展空中巡航,实现无死角覆盖。同时在生态脆弱区、火灾高发区、黑土地重点保护区等关键点位增设智能监控设备,推动风险隐患实时预警、精准发现。
通过立体巡防与技防补充,辖区林区重点区域巡护覆盖率显著提升,风险隐患发现率明显提高,突发生态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得到切实增强。

三、坚持社会化动员,构建专群结合的群防群治格局
分局践行“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理念,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生态保护,推动工作从“公安单打独斗”向“社会齐抓共管”转变。一方面建强生态义警队伍,吸纳林场职工、护林员及热心群众加入,明确巡护、宣传、线索上报等职责,定期开展法律法规与防护技能培训,充分发挥其“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及时劝阻生态破坏行为、上报涉林违法线索。另一方面深化群众责任绑定,组织民警到林区村屯、住户家中,与辖区居民签订生态环境保护承诺书,明确森林防火、林木管护、野生动植物保护、黑土地守护等责任义务,引导群众自觉践行生态保护要求。
该模式有效拓宽了生态保护线索来源,提升了群众生态保护意识,逐步形成“全民参与、全域守护”的良好氛围,为生态警务工作注入了社会内生动力。

四、坚持精准化施策,聚焦重点领域守护核心生态资源
分局紧扣辖区生态保护重点任务,靶向发力拓展生态警务履职维度,实现关键领域精准守护。在黑土地保护方面,加大对非法占用、盗挖黑土、违规开垦等违法行为的排查打击力度,同步开展黑土地保护普法宣传,切实守好黑土资源生态底线。在野生动物保护救治方面,建立“发现—救助—移交”全链条工作机制,对接专业救助机构,对群众反映、巡护中发现的受伤、受困野生动物及时开展应急救助与规范移交;同步加大对非法猎捕、交易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辖区生物多样性。

五、坚持协同化联动,健全“公安+”多部门执法协作机制
分局积极探索“公安+”联动模式,主动对接林草、国土等职能部门,建立四项协同机制,破解生态执法条块分割难题。一是信息共享机制,定期互通林区动态、监管数据、违法线索等信息,实现生态资源数据互通共用、风险隐患联动预警;二是线索移交机制,规范线索移送标准、办理流程与反馈时限,确保涉林涉生态违法线索快速流转、闭环处置;三是联合执法机制,常态化开展联合巡查与专项整治行动,打击乱砍滥伐、非法占地、破坏黑土地等违法行为;四是行刑衔接机制,畅通案件移送、鉴定协作、会商研判渠道,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对接。
多部门联动机制有效打通了生态执法壁垒,形成了执法打击合力,显著提升了生态领域违法犯罪案件办理质效。
下一步,海林分局将持续固化现有经验做法,不断优化生态警务运行模式,进一步补齐短板、拓展维度,推动生态警务工作持续走深走实,为辖区生态安全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