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典、强协作、护生态!河南汝阳检察院这场座谈会含金量十足

为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学习宣传与落地实施工作,迎接2026年8月15日第四个全国生态日。8月11日,洛阳南部生态发展区公益诉讼高质效办案暨2026年全国生态日座谈会在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

市检察院及洛阳南部生态发展区相关检察院代表、汝阳多家行政执法与司法单位代表、市县律师代表、“益心为公”志愿者代表齐聚参会,河南科技大学法学院刘先辉副教授现场开展专题授课。

刘先辉教授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发展历程、基本框架、对公益诉讼的制度供给等方面进行了授课,重点阐释了环境公益诉讼的归责原则、工作机制、检察监督重点、与生态损害赔偿制度的衔接等制度设计,为参会人员准确把握法典精神、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提供了专业指导。

参会人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颁布实施和各自职能定位,进行了深入交流。洛阳市南部生态发展区4县检察院代表围绕“聚焦公益诉讼高质效办案,筑牢洛阳南部区域生态安全屏障”主题,就深化水源地保护、矿山生态修复等重点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进行会议发言。

汝阳县法院、司法局与各行政执法单位代表紧扣“法典赋能履职、跨域联动共治”,就健全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联动机制、联合开展跨区域执法司法协作等工作交换意见。律师代表结合自身实践,围绕加强检律协作、拓展生态环保公益法律服务等进行了交流发言。大家一致认为,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凝聚南部生态发展区协同保护合力,以法治力量守护洛阳绿水青山。

洛阳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主任梁利超强调:一要进一步强化认识,切实增强生态保护公益诉讼的责任感使命感。二要进一步提质增效,以高质效办案守护南部绿水青山。三要进一步强化协作,凝聚生态保护协同共治合力。四要进一步强化品牌,打造南部生态保护公益诉讼亮丽名片。

近年来,汝阳县检察院立足洛阳南部生态发展区的县域定位,坚持守正创新,持续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创建了“益护·汝水青澜”生态检察品牌,聚焦固体废弃物污染、水污染、大气污染防治等突出问题,强化“四大检察”一体履职,集中办理了一批公益诉讼高质效案件,推动“检护生态”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下一步,汝阳县检察院将以“益护·汝水青澜”品牌为抓手,持续深化与南部生态发展区相关检察院的协作配合,以“可诉性”为指引,深入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以法治之力守护绿水青山,为洛阳南部生态发展区建设和美丽洛阳建设贡献新的检察力量。(袁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