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战略要求,完善贵阳市环境资源司法审判体系,经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复,自2026年7月6日起,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青岩人民法庭(花溪区人民法院环境保护法庭)集中管辖南明区、乌当区、花溪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应由基层法院管辖的一审环境资源类案件,花溪区行政辖区内的环境资源行政案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仍由清镇法院环境保护法庭管辖。
8月7日上午,在全国生态日即将到来之际,为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夯实生态环境司法专业能力,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开展了专题业务培训和普法宣传活动。

专题培训:夯实专业根基
花溪法院副院长王珏组织青岩法庭全体干警围绕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开展专题辅导培训,聚焦环境审判实务要点,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精神及适用规则进行深入解读,进一步强化干警办案专业素养,筑牢生态司法履职根基。

主题宣传:播撒法治种子
培训结束后,干警们前往花溪公园开展“司法守护生态底色 同心共建美丽家园”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宣传现场,干警们立足群众生活实际,围绕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过往游客、周边居民讲解破坏植被、污染环境、违规排污等行为的法律后果,细致解答群众关心的环保法律问题,倡导绿色生活方式。现场发放宣传资料150余份,气氛热烈,有效拉近了生态法治与日常生活的距离。


此次学用结合的活动,既提升了队伍业务水平,也把生态法治宣传落到了实处。下一步,花溪区人民法院环境保护法庭将坚持司法办案与普法宣传并行、生态治理与源头预防并重,常态化开展业务学习与生态环保普法活动,精准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筑牢辖区生态安全法治屏障,持续擦亮生态司法保护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