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步丈量草原 新桩锚定和谐——内蒙古鄂托克旗人民法院多元解纷,化草场边界之争

原告2016年依法取得草场承包经营权证,但颁证时证载面积与实测面积未予核验,双方长期以既有网围栏为界各自放牧,多年相安无事。直至2025年春耕备草期间,原告实测发现可利用草场面积较证载相差200余亩,经比对,认定该部分草场实际位于被告网围栏一侧。双方就边界问题多次交涉未果,矛盾持续升级。2026年,原告以排除妨害为由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人民法院承办法官研判认为,争议草场历经多年围栏变迁,仅凭书面材料难以还原客观全貌,单纯坐堂问案无益于实质解纷。遂将调解室“搬”至争议现场,先后三次深入牧区进行现场勘验。现场勘验中,承办法官对照地图与GPS测量数据,与双方当事人共同拉尺丈量、逐段比对。通过三轮实地核验,案件核心争议逐渐明确:争议核心并非200余亩草牧场的绝对归属,而在于网围栏十余年间因多次私下挪动导致边界认知错位,实际需调整范围远小于原告初始主张。三轮巡回不仅校准了“纸面数据”与“地上边界”之间的偏差,更在反复磋商中逐步缩小了双方的心理预期差距。

为从根源上化解矛盾,承办法官主动对接嘎查“两委”及乡镇综合执法局,组建联合调解专班,构建“法官讲法理+干部溯历史+执法明路径”的协同解纷格局。嘎查干部调取历史档案,厘清草场承包演变脉络,为确权提供历史参照;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明确行政确权路径及法律后果,引导当事人正视权属界定的严肃性;法官则围绕排除妨害的构成要件释法明理,讲清诉讼风险与举证成本。三方各展所长,将法理、事理、情理贯穿调解全过程,既厘清了法律边界,又充分考量双方放牧习惯、冬季储草等生产生活实际,让调解方案既合法理、又接地气。

经过数轮“背对背”倾听诉求、“面对面”磋商细节,双方最终同意以实测数据为基准,重新划定50亩草场归原告使用。随着最后一根新的网围栏桩在双方共同确认的坐标点楔入,这道“位移”了十年的分界线就此定格——不仅划清了地理边界,更弥合了邻里心结。该案立足牧区草场纠纷特点,通过实地勘验查清事实、多方联动合力调处,实质性化解草牧场权属争议,既依法保障了牧民草场承包权益,又兼顾牧区生产生活实际,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王小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