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人民法院执行局执结一起涉案金额5800元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王某某用一场“豪横”的闹剧,为自己换来了一张5000元的“清醒”罚单。
2023年,某地板商户向王某某供应货物,2024年1月双方结算确认王某某欠款5800元。因多次催讨无果,商户诉至法院,2025年9月,经调解双方达成民事调解书。调解书生效后,王某某置若罔闻,分文未付。2026年5月,商户依法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王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传票,并多次电话敦促其履行义务。王某某始终以“没钱”为由百般推脱,态度消极。面对被执行人的“软对抗”,执行干警并未止步于电话沟通,而是主动出击,通过实地走访摸排,成功锁定其行踪,依法将其拘传到案。
谈话室内,王某某仍态度蛮横,试图以“每月最多还500元”敷衍了事,毫无履行诚意。面对其明显具备履行能力却拒不配合的行为,执行干警依法向其宣读拘留决定书。此时,令人意想不到的一幕发生了——王某某突然情绪失控,当场撕毁法律文书,行为性质从消极履行升级为公然妨害执行。
法律尊严,不容践踏。法警当即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在强大的法律威慑下,王某某态度发生根本转变,当场表示愿意一次性全额履行5800元案款,并亲笔写下悔过书。鉴于其撕毁法律文书、妨害执行的违法事实,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决定。王某某当场缴纳罚款及全部案款,本案至此执行完毕。(闫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