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醉驾是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重大风险隐患,直接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从源头上压降道路交通事故,黑龙江省宝清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坚持“零容忍、全覆盖、严执法”,常态化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定点布防与流动巡查双向发力,科技赋能与规范执法同步推进,以刚性举措织密道路交通安全防护网,守护城乡群众平安出行路。
宝清交管民辅警专项整治打破“只查夜间”固有模式,兼顾午后饭点、晚间聚餐、乡村城郊等违法高发时段,采取定点设卡+动态流动巡查的勤务模式,科学布控警力。在城区主干道、城乡接合部、乡镇重点路段,一个个临时检查卡点有序设立。执勤民警对过往机动车逐一拦停筛查,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快速检测,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执法全过程,做到检查留痕、程序规范。在严查酒醉驾核心违法行为的同时,同步对超员、超速、无证驾驶、不系安全带等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一并纠处,不放过每一处安全风险点,实现路面管控无死角、整治力度不松劲。
7月7日15时43分,在利民街路段,驾驶人郑某某驾驶普通三轮摩托车被城镇中队民警查获。经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达32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且当事人并无机动车驾驶证。法律面前没有变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合并处以行政罚款2500元。7月23日21时57分,建设街与人民路交叉口,黑J1****小型轿车驾驶人郑某呼气检测结果为41mg/100ml,饮酒驾驶事实确凿,被处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罚款2000元。7月6日20时55分,在七星泡至三合路段,驾驶人侯某某驾驶黑J2****轿车被二中队民警现场查获,酒精检测56mg/100ml,同样受到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不是最终目的,防患未然才是根本。整治现场,民辅警在查验违法行为的同时,同步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向驾驶人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酒驾、危险驾驶罪的法条规定,算清法律账、经济账、家庭账。一杯酒,轻则罚款记分、暂扣驾照;重则吊销驾驶证、身陷拘役,一旦酿成事故,更会造成家破人亡的悲剧。民警结合现场查处案例,告诫广大群众摒弃“少喝没事”“短途没事”的错误认知,倡导“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鼓励群众自觉抵制酒醉驾,主动提醒家人朋友严守出行底线,推动交通安全意识入脑入心。
累计到2026年7月,宝清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全月累计查处酒驾、醉驾违法行为23起。对饮酒驾驶依法给予记分、罚款、暂扣驾照;对醉酒涉嫌危险驾驶罪的,一律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迁就。每一次查处,都是一次警钟,有力震慑路面交通违法乱象。
宝清交管部门没有把专项整治当作阶段性任务,而是立足辖区交通实际,根据季节变化、群众出行特点,动态调整整治时间与点位,持续加密城乡、乡镇道路巡逻频次,把整治触角延伸到街巷村组。将保持酒醉驾严管高压态势,坚持整治与宣传并举,持续清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全力防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用坚守换来路畅人安,守护千家万户的平安归途。(扬启坤 魏延春 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