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部署,深化全市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公布一批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典型案例,充分发挥正面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强化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警示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对标先进,以案为鉴,自查自纠、依法落实物业服务质量主体责任,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正面案例】
正面案例一:
润加九里怡园二期——以红色管家打造“润邻里”党建品牌
九里怡园二期位于龙湖区龙腾街道天禧社区,由润加物业服务(深圳)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提供物业服务。小区在街道“大工委”统筹指导下,深化党建引领小区治理,打造“润邻里”党建品牌,推行“支部建在小区、组织覆盖楼栋、党员联系家庭”治理机制,落实小区党组织、物业公司交叉任职、双向进入,实现党的领导、业主自治、物业服务有机融合。小区严守物业服务行业标杆标准,建立片区管家包保责任制、24小时诉求响应、闭环处置工作体系,践行“有呼必应、接诉即办”服务承诺,物业费收缴率高达95%,连续五年业主满意度达92分以上。小区坚持长效品质焕新,近三年累计投入约20万元实施民生提质工程,增设园区休闲椅凳,翻新更换园区木质设施,将楼栋大堂门升级改造为电动自动门;完成各楼栋架空层整体翻新与功能主题打造;精心打造高品质景观花境,优化园区环境,让小区实现常住常新,切实提升业主居住获得感与幸福感。小区融合潮汕特色文化,打造“七杯茶”调解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高效化解邻里纠纷23起,实现矛盾源头化解、就地处置。小区依托“红色议事亭”落实常态化议事协商制度,引导业主有序参与管理小区事务;持续开展义诊义教、扶老助残等便民服务。小区以“润邻里”为载体,每年联合街道、社区举办2场以上大型社区活动、36场社文活动,满足业主精神文化需求,凝聚邻里共识。2021年12月“润邻里”被评为广东省“红色物业”试点单位,2022获评汕头市基层党建品牌,被龙湖区党委列为现场教学点。
【优秀表现】该小区凭借党建引领下的创新性治理、高品质服务、常态化惠民的治理模式,小区建设成效显著,示范效应凸显。连续两年获得市“美好家园”荣誉,成为我市党建赋能物业服务、深化邻里共治的标杆典范。
正面案例二:
伯恩柏嘉半岛——党建引领 打开小区善治“幸福门”
柏嘉半岛位于龙湖区龙腾街道胜利社区,由福建伯恩物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作为汕头市早期开发的大型花园式住宅小区,曾因内部管理问题,物业管理服务陷入困境,设施老化、消防隐患、外墙装饰条脱落风险等问题交织叠加,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矛盾频发,小区治理一度处于“失序”边缘。在住建部门和街道、社区的大力指导下,小区先后成立党支部和业委会,支部书记兼任业委会主任,业委会党员占比近四成,从组织架构上实现党的领导与业主自治深度融合。小区党支部成为凝聚人心、化解矛盾的坚强核心。依托“金厝边党群服务站”,小区建立健全多方联席会议制度,小区党支部、业委会、物业公司、居民代表定期协商议事。依规召开业主大会决策物业重大事项,公开招标选聘物业、平稳完成新旧物业交接。盘活小区闲置空间,将闲置步道改造为经营性停车场,夯实小区自主造血能力。规范公共收益管理,设立专用账户统一归集电梯广告、停车场等公共营收,定期公示收支明细,全程接受业主监督。经业主集体决策,从公共收益中拿出部分资金进行分红,提升业主归属感和凝聚力。组织利用公共收益和业主自筹资金结合的方式推动小区消防设施维修、外墙装饰条脱落隐患排险、监控系统升级、地库设施改造等民生整改项目,逐项化解历史遗留隐患,小区人居环境和安全系数显著提升。
【优秀表现】该小区在住建部门和属地街道、居委指导下,坚持问题导向,将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优势,新旧物业完成平稳过渡,历史遗留问题得到逐步化解,历经数年持续努力,小区实现由“乱”到“治”的蜕变。该小区实践充分证明,党建引领是破解物业治理难题的根本路径,为全市物业小区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样板。同时该小区以公共收益规范化管理为抓手,形成资源盘活、收益反哺、治理提质的良性治理模式,具有重要推广价值。
【反面案例】
反面案例一:
Z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违规收取二次供水水费
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Z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2017年8月至2024年12月期间,在B小区多收二次供水水费,价款合计107937.83元。该公司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规定,构成了不执行政府指导价的违法行为。
案件查办过程中,该公司主动提交申辩材料,积极落实整改措施,及时退还全部多收价款,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收到线索前已自行发现其多收加压费超过政府指导价问题,主动停止并纠正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鉴于该公司已将多收价款退还消费者,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九条第(四)项规定,不再对该公司没收违法所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决定责令Z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80000元的行政处罚。该公司已按期缴纳罚款、全面整改。本案现已履行完毕。
反面案例二:
H物业发展公司——消防设施设备未保持完好有效
经消防救援部门对J大厦物业服务人H物业发展公司履行《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情况进行复查,J大厦存在问题未改正,自动报警系统主机故障,未保持完好有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未保持完好有效。该公司存在未履行共用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管理责任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处理结果】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消防救援部门决定给予某物业发展公司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该公司已按期缴纳罚款、全面整改。本案现已履行完毕。
反面案例三:
L物业管理有限公司B分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将公共收益存入专用账户并公示专用账户收支情况
经住建部门调查,Y小区物业服务人L物业管理有限公司B分公司未将小区公共收益结余42526.03元存入小区业主公共收益专用账户并公布该小区业主共有资金专用账户收支情况。该行为涉嫌违反《汕头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住建部门在责令其限期整改无效的前提下,将该涉嫌违法线索移交城管部门处置。
案件查办过程中,该公司主动提供情况报告,积极落实整改措施,及时将公共收益结余存入专户,主动纠正自身违法行为。依据《汕头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细化基准表》(《汕头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13项的规定,该公司的违法行为属于从轻处罚裁量档次。
【处理结果】鉴于该公司已完成整改,根据《汕头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第五项规定,城管部门决定给予L物业管理有限公司B分公司警告的行政处罚。本案现已履行完毕。
以上五起典型案例,既有正面示范,也有反面警示,集中反映出当前物业服务领域在违规收费、共用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公共收益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深化专项整治成效,引导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以案为鉴、举一反三,现就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行为、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对标先进典型,强化党建引领
全市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学习九里怡园二期小区、柏嘉半岛小区党建引领物业服务的经验做法,积极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建设,健全“小区党支部+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机制,将党建工作与物业服务深度融合,推动矛盾就地化解、服务提质增效。
(二)严守法律底线,全面自查自纠
全市各物业服务企业须以正反典型案例为深刻警醒,持续开展所服务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公共收益管理全面自查。严禁在电费、水费中加收任何其他费用,要建立完善收费台账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收费行为有据可查。严格落实共用部位经营业主表决、收益专户存储、收支按期公示、资金使用业主表决四项硬性制度,坚决杜绝擅自经营、暗箱操作、挪用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违规行为。
(三)加强安全管理,筑牢安全底线
全市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压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好消防、电梯等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保,规范消防控制室值班值守。及时清理堵塞消防通道的各类乱象,完善巡查、应急、宣传等工作机制,全力防范安全事故。
(四)坚守服务初心,畅通沟通渠道
全市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牢固树立“服务业主、共治共建”服务理念,主动公开物业服务事项、收费标准、公共收益明细,常态化倾听业主诉求,合理利用公共收益完善小区基础设施、优化居住环境,不断提升物业服务质量与业主满意度。
(五)强化行业监管,从严执法震慑
各区(县)住建、城管、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要持续推进物业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加大物业小区日常巡查、随机抽查、投诉核查力度,对屡教不改、顶风违纪、侵害群众利益的物业服务企业,坚决依法从严查处,全力推动我市物业服务行业规范化、法治化、高品质化健康发展。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