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尼勒克县人民法院:巧用财产保全 97万元服务费快速追回

财产保全不仅是保障判决执行的“安全锁”,更是促使债务人主动履责的“催化剂”。近日,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尼勒克县人民法院巧用财产保全制度,成功促成一起97万元技术服务费纠纷在开庭前圆满化解。

2024年4月,新疆某测绘服务有限公司为新疆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提供地形图绘制、勘界报告编制、草地征占用报批、植被恢复方案编制、协助签订占地赔偿协议等一体化技术服务,合同总价款142万元。在全部技术服务履行完毕后,工程建设公司拖欠剩余技术服务费97万元迟迟不予支付。多次沟通催要无果,2026年7月11日,新疆某测绘服务有限公司向尼勒克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索剩余服务费。

为防止对方转移财产,保障债权能够顺利兑现,7月16日,测绘公司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并提交技术服务合同、履约凭证等证据材料。法院当天作出保全裁定,移交执行机构迅速开展保全工作。

保全措施实施完毕,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被告新疆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充分评估法律后果,主动向测绘公司全额清偿97万元欠付服务费。

全部款项顺利到账,测绘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孙某感慨道:“这笔欠款拖欠很长时间,给企业资金周转带来不小压力。向法院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之后,案件还没有开庭,我们就全额收回欠款。高效的司法保全,帮我们省去漫长诉讼流程,减少企业时间成本,实实在在感受到司法护航民营企业的力度。”随后,测绘公司向法院递交书面撤诉申请,法院经审查,依法裁定准许撤诉。

该案充分发挥财产保全制度在商事纠纷中的作用。企业凭借完整证据,通过财产保全倒逼义务人主动履行付款义务,无需走完全部庭审程序,高效实现债权,节约双方诉讼时间与成本,做到案结事了,以司法力量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