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检察院集中为三名困难妇女发放司法救助金

司法有温度,帮扶暖人心。妇女是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也是需要重点关爱守护的群体。近日,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检察院集中对三名困难妇女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以高质效检察履职纾困解难、传递司法温情。

“如果不是检察官找到我,我真不知道还能申请司法救助。”这是被救助人家属的心里话。

小丽(化名)系精神三级残疾人,遭性侵害后身心重创,加害人分文未赔;阿芬(化名)被殴打致左眼重伤二级,系失独老人且无退休金,法院穷尽执行措施仍无法获赔;洋洋(化名)案发时系未成年人,被殴打致鼻骨骨折,治疗费全靠外借。

这三起案件有一个共同点:被害人均为女性,均因遭受犯罪侵害陷入生活困境,加害人均无赔偿能力。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这一情况后,主动延伸触角,逐案走访核实,将三名困难妇女一并纳入救助视野。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一案一研判、一人一方案”,根据每名申请人的实际困难程度提出针对性救助方案。三起案件均严格对照相关规定,综合考量伤情程度、家庭经济状况、加害人赔偿能力等因素,经部门集体讨论、主管检察长审批后,提请检察委员会审议决定。

为推动困难妇女司法救助工作走深走实,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检察院逐步构建起“精准排查—快速办理—多元帮扶”的全链条救助工作机制。

在线索发现环节,打破“被动等待申请”的传统模式,依托刑事案件办理、信访接待等工作契机,主动筛查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确保应救尽救、不漏一人;在调查核实环节,承办检察官到社区村屯,逐一核查申请人家庭收入、伤病状况、生活现状等真实信息,建立专项救助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救助标准上,严格依照相关规定,确保救助方案既合法合规又贴合实际。

下一步,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困难妇女司法救助工作,不断健全完善与妇联组织的协作配合机制,拓宽线索来源、优化救助方式、提升救助质效,以法治力量守护“她权益”、以检察温情温暖“她人生”,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与法治温度。(柳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