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院作为国家审判体系的“神经末梢”,既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更是深度参与基层治理的“前沿哨所”。
面对当前基层社会结构深刻转型、矛盾纠纷多元复杂的现实挑战,河南省嵩县人民法院在实践中深刻认识到,基层法院必须立足司法裁判“定分止争、引领规则”的核心职能,统筹把握好司法中立性与治理主动性、专业权威性与基层适应性之间的辩证关系。
近年来,嵩县法院坚持以“小切口”撬动“大治理”,努力走出一条“审判职能延伸、治理效能提升、群众获得感增强”的融合发展路径,推动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

2026年7月1日,嵩县法院党员干警在院内举行升旗仪式(范丹丹 摄)
党建引领 夯实自治根基
基层社会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基层法院必须打破“法院单打独斗”的思维定势,深刻认识到自身不仅是矛盾纠纷的裁判者,更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参与者。嵩县法院坚持把政治引领作为校准司法治理定位的根本遵循,将“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的要求贯穿于司法审判的全过程,把每一起案件的办理都作为检验“司法为民”宗旨的试金石。
在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相结合方面,嵩县法院党组坚持定期组织干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辖区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高频问题开展专题调研。通过学习“浦江经验”,嵩县法院领导班子深刻领会到领导干部深入基层、直面矛盾的重要性。为此,院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下沉到全县16个乡镇,开展“蹲点式”调研,梳理出涉及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民生保障等三大领域的突出问题清单。在此基础上,嵩县法院明确了司法资源精准对接基层需求的三个主攻方向: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护航特色产业发展壮大、筑牢民生权益保障底线。通过一系列实践举措,嵩县法院逐步探索出一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基层司法治理新路径,有效调动了基层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积极性,激发了基层自治的内生动力。
在组织机制建设方面,嵩县法院主动融入当地“党建+网格+大数据”基层治理体系。在此背景下,嵩县法院与县乡综治中心建立深度联动机制,将诉讼服务中心的功能模块接入全县“智慧综治”平台,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人熟、地熟、情况熟”的独特优势,由他们精准摸排社情民意,通过手机终端及时上报涉法涉诉线索和矛盾风险隐患。2025年以来,通过这一机制,嵩县法院累计收到网格员报送的有效信息320余条,成功预警和化解了涉及土地承包、邻里纠纷等类型的风险隐患150余起。实践证明,这套机制有效地将党的组织优势、网格的触角优势和大数据的智慧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引导群众更加广泛、有序地参与基层事务的决策、管理与监督之中,显著提升了基层群众自治的规范化水平。
在风险防范化解方面,嵩县法院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立案、审理、执行等各个环节,一旦发现群体性纠纷苗头或可能激化的矛盾风险,承办法官必须第一时间向院党组报告,并由嵩县法院统一向县委、县政府及县委政法委进行专题汇报。同时,嵩县法院还建立了“一案一报、动态跟踪”的工作台账,确保每一个风险点都有记录、有分析、有预案、有回访,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切实保障基层群众自治活动在稳定有序的环境中开展。
多元解纷 强化法治保障
积极参与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推动形成“调解优先、诉讼断后”的分层过滤式解纷体系,让基层群众“只进一扇门、化解烦心事”,是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基层治理中的具体实践。嵩县法院着力从四个方面推进此项工作。
一是深耕县乡综治中心平台建设。嵩县法院在县乡综治中心专门设立诉调对接窗口和工作岗位,安排派驻法官轮值开展调解指导。建立“调解指导+司法确认+速裁衔接”一体化运行机制:适宜调解的案件优先引导非诉解决;调解成功的当场司法确认;调解不成的迅速转入速裁程序。同时,嵩县法院还主动与当地综治中心打通数据壁垒,定期共享矛盾风险预警信息清单。
二是强化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职能。在党委、政府支持下,嵩县法院整合辖区内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各类解纷资源,建立“法官+调解员”结对指导机制。针对农村地区“五老人员”(老党员、老模范、老教师、老干部、老退役军人)德高望重、熟悉村情的优势,嵩县法院联合县民政部门培育“银龄调解员”队伍,并定期组织法官开展法律知识和调解技能培训。在车村镇一起因宅基地边界引发的长达三年的邻里纠纷中,法官与当地一位曾任村党支部书记的结对“银龄调解员”多次上门调解。法官讲法理、老支书谈情理,最终促成双方握手言和并当场签下调解协议。这种做法既有效化解了矛盾,又提升了基层群众对法治的信任感与依赖感。
三是深化府院良性联动机制。嵩县法院与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建立涉诉纠纷“定期通报+专题研判”制度,每季度向县委政法委和县政府报送《涉诉矛盾纠纷态势分析报告》,梳理各乡镇、各领域的涉诉案件分布情况及成因特点。特别是针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小额信贷、民间借贷等农村地区高发纠纷,嵩县法院通过发送司法建议书,指出行政管理或行业规范中的薄弱环节。近两年,嵩县法院共发出司法建议18份,收到有效回复和整改反馈16份,初步形成“办案—分析—建议—反馈—改进”的源头治理闭环,让法治要求贯穿基层治理各环节。
四是夯实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嵩县法院下辖的四个人民法庭与所在乡镇的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建立常态化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参与基层网格化管理。结合辖区地形复杂、部分偏远乡村交通不便的实际,嵩县法院在没有法庭驻地的偏远乡村、特色产业(如食用菌、中药材)集聚区,因地制宜地设立了12个巡回审判点和诉讼服务站。干警带着国徽和便携式科技法庭设备,通过“车载法庭”“田间法庭”“农家法庭”等形式开展常态化巡回审判。2026年以来,各法庭累计开展巡回审判50余场次,旁听群众达3000余人次。这种“接地气”的巡回审判方式,极大增强了基层群众的法治意识,在基层营造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2026年6月2日,嵩县法院车村法庭组织干警到白云山景区开展“世界环境日”专项普法宣传活动(马笑笑 摄)
法治赋能 树立行为新风
司法裁判不仅是解决具体纠纷的“终点”,更是引领社会风尚、确立行为规则的“起点”。嵩县法院注重在法治框架内有机融入德治元素,努力实现两者相辅相成、相向而行。
以鲜明的裁判确立行为规则。在审理婚姻家庭、相邻关系、赡养抚育等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案件中,嵩县法院要求法官在裁判文书中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进行充分说理和阐释,力求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治理成效。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农村地区“高价彩礼”问题,以及因财产分割、情感纠葛引发的家事纠纷,嵩县法院有意识地在辖区内发布典型案例并开展专题巡回审判。一起因“天价彩礼”导致男方家庭返贫的婚约财产纠纷案,经媒体报道后引发社会广泛讨论。嵩县法院及时将这起案件编入典型案例库,通过微信公众号、村务公开栏等渠道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婚嫁陈规陋习,倡导婚事新办、勤俭节约的良好习俗,有效促进乡村社会风气的提升。
以深度的释法说理解惑答疑。嵩县法院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除常态化开展“庭审进乡村”“法官进社区”外,还与县教育局联合推进“模拟法庭进校园”全覆盖工程。在普法过程中,嵩县法院注重将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例如,在“法官进社区”活动中,法官不仅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相邻权的规定,还引用“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的六尺巷典故,弘扬谦和礼让的传统美德。在“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中,加入“法治副校长讲德育”环节,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规则意识、责任意识和感恩意识,力求让法治的刚性约束与德治的柔性教化实现同频共振。
以创新的宣传载体树立时代新风。嵩县法院积极创新“新媒体+普法”宣传模式,组织干警将晦涩难懂的法律条文和典型道德案例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言解读,并制作成短视频、微动漫、情景剧,推出的“嵩法说法”系列短视频,每期聚焦一个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话题,半年时间播放量突破10万次。嵩县法院拍摄的以基层法庭法官真实工作为蓝本的微电影《山路上的国徽》,在当地播出后引发强烈反响。通过这些方式,嵩县法院努力以法治正能量培育积极健康的道德风尚,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潜移默化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2025年11月6日,嵩县法院走进嵩县中等专业学校开展巡回审判(马笑笑 摄)
智慧法院 创新治理方式
数字时代,基层治理正在经历从“人力驱动”向“科技赋能”的深刻变革。
依托线上平台提供全面便捷服务。嵩县法院运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网上庭审”等线上诉讼载体,为群众提供“指尖立案、在线调解、远程庭审”等全流程在线诉讼服务。2025年,嵩县法院网上立案率达到45%,在线调解成功案件超过200件,远程庭审适用100余场次,真正实现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此外,嵩县法院还通过在线方式妥善处理了大量因外出务工人员无法返乡而引发的婚姻家庭和债务等纠纷,确保了数字诉讼服务的普惠共享,有效拓宽了外出务工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维护权益的便捷渠道。
建立纠纷数据库提供决策参考。嵩县法院审判管理部门定期对全院受理案件进行类型化分析,发现案件背后的基层社会治理短板和风险隐患,形成风险预警清单。每半年向社会公开发布《嵩县人民法院司法审判白皮书》,全面分析辖区涉诉矛盾纠纷的总体态势、主要特点、深层原因,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基层社会治理建议。这份白皮书报送县委、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作为科学决策、精准施政的重要参考。嵩县法院还及时向县金融工作局和相关银行发出司法建议,推动开展全县小额信贷业务专项排查和风险整治行动,从源头减少此类纠纷的发生。这种以数据分析赋能决策的方式,极大提升了基层治理的科学性与精准性,更好地推动了自治、法治、德治的有机结合。
加强派出法庭的智能化建设。针对部分基层法庭地处偏远山区、服务半径覆盖范围广的实际困难,嵩县法院在财政支持下优先为其配备高清数字庭审设备、便携式移动科技法庭终端和自助诉讼服务一体机,将法庭的立案、调解、庭审、文书送达等全流程业务接入县乡综治中心和“云上法庭”系统。现在,山区群众在家门口的法庭或村委会,就可以与远在县城的法官、远在外地的对方当事人以视频对话的形式参与庭审或调解。同时,法庭干警与辖区网格员、村党支部书记建立“云端”联络微信群,日常排查到的矛盾纠纷可第一时间在群内通报,由法官提供“键对键”的法律指导和调解支持。通过将派出法庭打造为集“源头治理、纠纷化解、法治宣传、民意沟通”功能于一体的“云端治理”平台,嵩县法院助力提升了偏远地区基层治理的效率与透明度,促进现代治理体系向“最后一公里”延伸覆盖。
基层治理,法治是根,民心是魂。嵩县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秉持“抓前端、治未病”的能动治理思维,不断推动司法职能向引导端和疏导端延伸,努力为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注入司法动能,以高质量法治之力护航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基层法院的智慧与力量。(嵩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王旭光)
【本文刊载于《人民法治》杂志2026年7月上(总第229期)法治实践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