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不过”打官司 “气顺了”解纷争

本报讯(记者杨瑾)近日,武乡县人民法院故城法庭法官秉持“小案精办、法理相融”的裁判理念,化解两起民生小案,让当事人不仅得了公道,还顺了心气。

两村民在打麻将过程中因口角引发肢体冲突,致一方轻微伤,受害方以损害健康权为由起诉至法院。本案中,双方本是同村乡邻,子女也是同班同学。案件审理期间,经法官主持,赔偿金额已依法确定,却卡在“赔礼道歉”环节。原告坚持要求对方诚恳致歉,被告则认为事出有因、双方都存在过错,内心抗拒,双方互不让步。原告一时赌气,直言宁可舍弃赔偿款项,也要讨回公道,情绪激动之下中途离场,调解工作随即陷入停滞。办案法官精准锁定争议核心,敏锐捕捉双方当事人的特殊关系,巧抓“情绪疏导+过错厘清+乡情劝导”的调解策略,分别约谈二人,让双方充分抒发内心不满,平复过激情绪。同时,结合事发经过客观划分各自责任,讲明侵权行为所涉法律责任。法官还依托邻里同窗的人情纽带,剖析持续矛盾僵持对彼此生活及孩子相处带来的负面影响。经数轮耐心劝导,被告正视自身过错,主动向原告赔礼认错;原告亦放下心中芥蒂,谅解对方行为,昔日嫌隙得以消解。

另一起是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原告作为施工方讨要剩余工程款,被告辩称款项已结清,同时以房屋存在破损瑕疵为由,要求施工方履行修缮义务。了解案情后,法官转化思路,以“账明责清”为突破点,采用“凭证核查+逐项定损+履约协商”的调解方案,逐笔核对双方资金往来明细,明确争议焦点在于被告主张的两次现金支付共计3000元。因被告未能提供现金收款凭证等证据佐证,原告亦不认可被告曾有现金支付行为,依照民事诉讼证据规则,依法推定被告未支付该3000元,进而认定被告尚未结清工程款。针对房屋质量争议,法官依托实拍照片,逐一甄别破损成因,区分施工缺陷与日常损耗范畴。经反复磋商,原告自愿出具书面维修承诺,约定十日之内(除却阴雨天气)完成房屋破损部位的修缮工作,被告当即全额付清所欠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