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新区法院:极速执行护民生 从严亮剑治“老赖”

面对长期规避执行、恶意拖延履约的失信行为,吉林省长春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始终坚持刚性执法、为民履职,紧盯每一件未结案件,全力破解执行难题,近日,新区法院执行局将一名长期拖欠款项、屡次失信的被执行人依法拘留,切实回应了当事人的合理诉求,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力度与温度。

基本案情

该案为一起涉借款债务纠纷的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丁某与被执行人孙某系同事关系。自2022年5月开始,被执行人孙某以其家庭做生意资金周转需要用钱为由,开始向丁某借钱,笔数多、金额大、支付方式多样,经过对账又向申请人出具了欠条一张,被执行人未如期偿还资金,向法院请求判令被执行人孙某偿还本金79万余元及利息。经新区法院审判,被执行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给付申请执行人丁某欠款本金人民币79万余元及利息。后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故申请执行人到新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新区法院向被执行人送达报告财产令和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办案人通过网络查控及线下调查,对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暂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但考虑到被执行人孙某可能具备履行能力,遂对其名下银行账户采取冻结措施,并依法对被执行人孙某采取限制高消费强制措施。

执行法官王庆岐多次电话、线下约谈督促其履约,被执行人始终采取拖延敷衍的态度,每次均以“月末一定到场”“过几天就还钱”为由搪塞,反复承诺却屡次食言。无奈之下,申请执行人正式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该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为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严厉打击规避执行行为,王庆岐法官带领其助理四人组成执行小组,精准摸排被执行人活动轨迹,敲定执行时间,开展执行行动。

行动当日,干警们迅速集结,赶赴被执行人所在地点。抵达现场后,严格规范执法流程,当场亮明执法身份,出示相关法律文书。面对干警执法,被执行人始终心存侥幸、态度消极,以各种理由推诿抗拒,拒不配合执行工作,试图再次拖延逃避责任。

历经六个小时持续释法明理,被执行人依旧以“过几天就还钱”推托。因其未如实报告财产,法官随即对其作出拘留十五日的决定。执行团队按照流程将被执行人依法送入拘留所进行司法行政拘留。全程规范合规、程序严谨闭环,有力惩治了失信规避执行的违法行为。案件办结后,申请执行人对新区法院执行干警尽心尽责、为民解忧的工作态度表示高度认可。

此次执行攻坚是新区法院常态化打击拒执、护航民生权益的生动缩影。执行工作从来不是单打独斗,而是团队协同作战、凝心聚力的结果。全体干警以专业素养和责任担当,在执法一线守住了司法公正的底线。

下一步,新区法院执行局将持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刚柔并济开展执行工作,持续加大对拖延履行、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以实打实的执行举措兑现司法公信力,用心用情用力守护群众合法权益。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八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