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从事家事审判工作以来,我始终觉得,遗产继承纠纷从来都不只是简单的财产分割,更是对人性与亲情的终极拷问。不久前,我就接手了一起案情复杂、矛盾尖锐的遗产继承案。面对罗老一家三代人的恩怨纠葛,我没有选择一判了之,而是尝试用法理与温情去融化坚冰,最终让破裂的亲情得以修复,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2026年5月18日,闫含帮助老年群众快速立案(丁祥祎 摄)
被继承人罗某是辖区的一位高龄老人,老伴早逝,名下留有一套住宅和部分存款。罗老养育了四个子女,长子早年病逝留有一子(长孙),次子英年早逝且未婚无子女,目前在世的仅有三子和长女。
罗某离世后,这套房产和存款成了家人争执的焦点。长孙主张代位继承,而三子和长女则因各自对老人的赡养付出不同,对遗产分配各执一词。看着他们剑拔弩张的样子,我知道,这起案件如果处理不好,这个家就彻底散了。
接手案件后,我仔细梳理案情,发现这起看似普通的继承案,实则牵涉多重法律关系与情感纠葛。
首先是代位继承资格之争。长孙依据法律规定享有代位继承权,但三子和长女认为长孙常年在外,未贴身照料老人,不应享有同等权利。
其次是口头遗嘱效力之争。这是案件的核心矛盾。三子坚称父亲晚年曾口头承诺房产归其所有,认为这是老人的真实意愿;长女则反驳老人晚年意识时有不清,且口头承诺无法律效力,自己多年来负责物资采购与就医陪护,理应平等继承。
最后是赡养付出多寡之争。三子认为自己日夜贴身陪伴,付出最多;长女则拿出大量医疗费单据,证明自己承担了主要经济支出;长孙虽远在异地,但也坚持自己逢年过节必回来探望,尽到了孝心。
面对争议,如果简单套用法律条文一判了之,虽然能结案,却可能彻底割裂亲情。我决定采取“柔性调解”策略,以情入手,以法明理。
我分别约谈了每一位当事人。在沟通中,我首先肯定了每位当事人的付出,以抚平情绪;耐心倾听各方的委屈,认可三子贴身照料的辛苦,理解长女奔波陪护与承担开销的不易,感念长孙远道而归的孝心。通过谈话迅速拉近了心理距离,让当事人放下了对立情绪。
随后,我向各方清晰阐释法律规定。关于口头遗嘱,我明确指出普通口头嘱托不具备遗嘱效力;关于代位继承,明确长孙的代位继承权受法律保护;关于赡养,说明对老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适当多分。
最后,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血脉亲情来之不易,老人操劳一生,最大的心愿就是子女和睦。老人生前的随口念叨是对贴身照料孩子的疼惜,并非否定其他人的孝心。大家多年相伴尽孝,这份情谊比财产更珍贵。”
经过多轮“背靠背”沟通与“面对面”调解,一遍遍释法说理、温情劝解,几位当事人都放下了心中的执念,正视彼此多年的付出,态度逐渐软化。最终,一家人摒弃前嫌,达成了一致的调解协议。我们结合代位继承规则及各方赡养付出情况,对房产和存款的继承份额做出了合理分配。当事人当场签下调解笔录,积压许久的遗产继承纠纷彻底化解。
这起案件,是伊春市伊美区人民法院推行柔性家事司法的一个缩影。家事审判,从来不只是定分止争,更重要的是修复家庭关系、传承良好家风。未来,我将继续坚守法理与情理相融的原则,用心办好每一起家事案件,用司法温情守护千家万户的和睦与安宁。(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闫含)
【本文刊载于《人民法治》杂志2026年7月上(总第229期)履职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