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把司法服务延伸到群众家门口,切实方便农村群众参与诉讼,近日,吉林省延边州延吉市人民法院河北人民法庭前往小营镇小营村村民委员会开展巡回审判,就地审理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案件涉及农村土地租赁,土地是农民群众最重要的生产资料,该类纠纷与村民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考虑到部分当事人年龄较大,往返法庭应诉多有不便,为减轻群众诉累,延吉市人民法院承办法官决定将庭审“搬”到村委会,在村党群活动室公开开庭审理本案。
庭审现场布置简洁庄重,国徽高悬,审判程序严格规范。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围绕案件事实、证据材料、争议焦点依次开展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充分保障各方当事人陈述、举证、辩论的诉讼权利,认真倾听双方诉求,细致梳理矛盾症结。
庭审结束后,审判团队结合案情向在场人员讲解农村土地租赁相关法律规定,以案释法,现场开展普法宣传,让旁听村民近距离感受司法,直观学习土地流转、合同订立方面的法律知识。
把法庭开到群众“家门口”,是延吉市人民法院河北人民法庭落实巡回审判制度、服务乡村振兴的生动实践。下一步,将持续用好巡回审判这一载体,针对涉农纠纷到村屯就地办案,坚持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将司法审判与矛盾源头化解、法治宣传有机结合,不断提升基层司法服务质效,切实维护农村群众合法权益,助力乡村基层治理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