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纷争,护“企”航:湖南长沙芙蓉法院“分离式调解”破题亿元僵局

近日,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建工合同纠纷,面对僵持三年的近亿元工程款,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一审判决后依托判后答疑契机,以“分离式”调解破局,促成无争议款项5800余万元先行兑付,争议部分依法上诉,妥善化解僵局,为高效化解大额建工纠纷、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益探索与实践参考。

一栋楼宇,三根命脉

2023年,芙蓉区一重点招商楼宇竣工验收投用,工程合同总金额超3亿元。但近1亿元工程尾款因结算口径分歧,迟迟未能结清。这笔钱,牵动三根命脉:总包方甲公司的资金链,上游材料商与下游分包队的生存线,以及数百名农民工的“血汗”养家钱。

资金回笼无门,材料商、分包队催款不断,甲公司经营濒临失序;农民工讨薪无望,多方诉求频发,矛盾一触即发。2024年6月,甲公司将建设单位乙公司诉至芙蓉区法院,索要剩余工程款近1亿元。乙公司则以工程尚未结算完毕、付款条件尚未成就为由拒绝付款。一方追款无门,一方拒付到底,双方陷入僵局。

一判了之,还是另寻出路

该案标的额巨大,牵涉两家大型企业的存亡安危,也关系着数百个家庭的生计保障。若一判了之,势必陷入“鉴定—判决—上诉”的漫长诉讼循环,双方可能陷入数年诉讼拉锯。对原告甲公司而言,诉讼周期每延长一天,资金链便多一分断裂风险;对被告乙公司来说,涉诉也会侵蚀其商业信誉。鉴定范围不断扩大,诉讼成本层层叠加——即便最终胜诉,企业也可能早已被拖垮。

调判结合,成为兼顾效率与公平的最优解。

芙蓉区法院综合审判庭法官团队接手后,在厘清双方争议的基础上,通过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和多次庭审,依法查明案件事实,划分双方责任,夯实裁判基础。与此同时,依托“政协+法院”联动机制,将案件同步委派至“同心解忧”调解工作室,探索“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解决路径。

切开争议,跑出加速度

面对半米高案卷,调解员肖宏和承办法官反复研读鉴定意见、逐页梳理证据材料后,敏锐捕捉到关键突破口:双方在90%的工程量和价款上并无争议,真正争议部分仅10%。审理阶段多次调解,却因双方各有心结——甲公司担心先行让步将削弱后续谈判筹码,乙公司则顾虑超付难以追回——始终未能就全部款项达成一致。

法庭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后,并未终结矛盾化解工作,而是再度委托“同心解忧”工作室介入判后答疑环节,同步开展调解工作。事实上,在诉讼过程中,乙公司并非全无履行意愿——2025年9月,经多方协调,被告乙公司从三方共同监管账户中代付753万余元,专项用于结清当期农民工工资。这一举动,为后续调解积累了宝贵的互信基础。

调解员肖宏与法官团队反复会商,向乙公司算了一笔“风险账”:案涉工程早已竣工验收,如继续拖延付款,逾期付款违约金将持续累积,一旦败诉,不仅要赔工程款,还将承担数额不菲的违约金,得不偿失。

这笔账算下来,乙公司重新审视拖延代价,态度出现转变。

肖宏和承办法官趁热打铁,一边分析“无争议部分先行到位”的价值——5800余万元足以稳住甲公司基本盘;一边阐明“主动履行部分义务”的意义——先行给付后,争议焦点大幅收窄,上诉费用相应降低,双方均可卸下诉累。

前后十余轮“面对面”“背靠背”式调解,终有回响: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乙公司于一个月内先行支付无争议部分工程款5800余万元,剩余2000余万元争议款项由二审法院依法继续审理裁判。协议签订后,乙公司如期足额支付。

三年僵局,终告化解。法院将调解贯穿诉前、诉中、诉后全流程,在“分调”与“判决”高效协同下,这起复杂大案在诉讼程序内跑出了“加速度”,司法资源和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均大幅节约。

不止于案结,更在于事了

“商事调解不止于案结,更在于事了。”芙蓉区“同心解忧”调解工作室主任肖宏说。法院和“同心解忧”涉企纠纷调解工作室以分离式调解为抓手,将调解贯穿诉前、诉中、诉后。这一实践跳出“一判了之”传统路径,以调判结合平衡公平与效率,既纾解企业资金困局,又兜住民生底线。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企安的多重效果。

下一步,芙蓉区法院将持续深化“政协+法院”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与调解优势的互补效应,推动更多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实质化解,让法治温度与治理智慧在每一起案件中可感可及。(印睿 侯轩 孙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