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新闻网讯(草原云·内蒙古新闻网记者 张巧珍) “谢谢你们!若不是你们帮忙,我不会这么顺利拿到赔偿金……”8月7日,邓先生专程搭乘火车跨省来到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将一面饱含诚挚谢意的锦旗送到办案干警手中,以此感谢法院高效调处保险理赔纠纷,帮自己拿回足额伤残理赔款。
邓先生就职于呼和浩特一家企业,就职期间单位统一为其投保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024年7月,邓先生不幸遭遇交通事故,确诊眼眶骨折、颅脑损伤,左眼达到盲目4级。后经司法鉴定,伤情构成一处八级伤残、两处十级伤残。经交管部门判定,此次事故邓先生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依照投保保险合同相关赔付细则,保险公司理应赔付伤残保险金共计45万元。
受伤之后,邓先生辗转多地就医休养,大额的诊疗开销让家庭经济压力陡增。邓先生多次整理就医凭证、鉴定报告向承保保险公司递交理赔申请,可保险公司迟迟不予款项核算,理赔事宜一拖再拖。万般无奈之下,邓先生向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送至立案庭后,办案干警考虑到当事人因车祸致残,后续康复花销大,属于重点保障的涉民生案件,当即启用涉民生纠纷快立快调绿色通道,抽调法官、法官助理、专职调解员组建专项调解小组,精简立案流程,压缩案件办理时限,力争尽早落实理赔款项。
办案团队逐项核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住院诊疗病历、伤残司法鉴定书、保险投保单据等全套佐证材料,梳理赔付条款、界定伤残赔付标准,理清案件全部争议要点。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向保险公司普法释理,明确本次事故处于保险有效期内,事故地点符合承保地域范围,本次车祸不存在保险免责条款,保险公司拖延赔付没有法律支撑。同时立足于邓先生身体伤残、后续康复周期长、家庭负担沉重的现实处境,多方沟通斡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保险公司全额赔付邓先生45万元伤残保险金。为避免调解协议沦为一纸空文,办案干警全程督促理赔流程推进,调解协议生效后不久,45万元理赔全款便足额拨付至邓先生个人账户,积压许久的保险纠纷得以一次性彻底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