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法院大因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农村建房引发的冲突致伤赔偿纠纷,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积怨,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办案效果。
该起纠纷中,李某雇佣周某在村内施工建房,其西邻郝某与李某存在宿怨。施工期间,因噪音和建材占地等问题,李某、郝某矛盾激化,口角之争升级为肢体冲突。其间,郝某失手将劝架的周某致伤,公安机关对郝某作出了处罚。但就周某受伤治疗等费用问题,郝某与李某均拒绝赔偿。因多次协商未果,周某将郝某与李某一并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研判案情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责任明晰,若简单一判了之,后续履行必然存在堵点,且李某与郝某难以化解双方情绪隔阂,易埋下次生纠纷隐患。对此,法官坚持调解优先,采取法理、账目、情理三步走方式,力促源头止争。
调解中,郝某认为已受行政处罚,无需再承担民事责任。李某认为周某受伤是郝某导致,自己无需赔偿。法官结合处罚决定书、诊断证明等证据,清晰区分公法惩戒与民事侵权责任,耐心释法明理,明确殴打、辱骂行为既违反治安规定,又侵害他人人身、人格权益,依法必须承担赔偿损失等双重责任,纠正被告错误认知。同时从冲突发生的根源问题入手,针对李某与郝某的邻里旧矛盾,厘清双方纠纷权责。
为杜绝在赔偿金额上产生拉扯争议,法官组织三方现场对照医疗票据、误工证明材料,逐项核算周某合理损失,逐条说明计算标准与法律依据,逐笔确定赔偿数额,无争议的予以现场确认,有争议的当场沟通,仍存疑无法达成一致的,单独列项个别协商。清晰可查的账目、有理有据的核算,打消了双方疑虑,让原告诉求有据、被告赔付心知肚明,为整体和解筑牢基础。
在纠纷责任、赔偿金额全部明晰后,法官就案延伸调解,从理陈年琐事到算该案成本,从释人情法理到讲负面典型案例,使李某和郝某充分认识到较真赌气引发的严重后果,并认同对周某的赔偿方案。
最终,在法官努力下,三方当事人彻底冰释前嫌,二被告当场全额向周某支付赔偿款项,该案圆满化解。
(王佳瑞 杨艳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