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双辽公安:萌隼“上门”求收留 民警秒变“铲屎官”

8月3日上午,吉林省四平市双辽市公安局玻璃山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求助电话,称在自家院内发现一只野生幼鸟,外形似鹰但体型明显较小,疑似受伤,希望民警协助联系专业部门救助。接警后,派出所值班民警迅速赶赴现场,确认该幼鸟生命体征基本稳定,但无法自主飞行,遂将其小心接回派出所进行临时安置与照料。

民警对该群众一家主动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给予高度肯定,称赞其具备较强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和生态环境责任感,展现了警民共建生态文明的良好风尚。

回到派出所后,民警将幼鸟安置在通风、安静的值班室角落,避免其受到惊吓,并专门购买新鲜瘦肉进行投喂,确保其体力得到及时补充。随后,派出所立即与市林草局取得联系,通报情况并请求专业支援。经林草局工作人员初步辨认,确认该幼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燕隼,属隼科小型猛禽,对维护生态平衡具有重要意义。

当日下午,双辽市林草局工作人员抵达玻璃山派出所,对燕隼幼鸟进行了健康检查,并顺利将其接走,送至野生动物救助中心进行专业养护和康复评估,待其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后将适时放归自然。

此次救助行动,玻璃山派出所反应迅速、处置得当,充分体现了基层公安在生态保护工作中的责任担当,也彰显了辖区群众日益增强的生态保护意识。下一步,玻璃山派出所将持续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携手群众共同守护绿水青山,共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