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5月至8月是双阳区鹿乡镇梅花鹿产品交易旺季,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奢岭人民法庭(梅花鹿产业法庭)聚焦梅花鹿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在鹿茸市场设置“法官诊室”,持续开展企业走访、法治宣传、风险指引、巡回审判、多元解纷等系列活动,实现纠纷就地化解、风险源头防范、服务精准供给,推动专业审判与产业治理深度融合,以法治力量规范市场秩序,助力“吉字号”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为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建设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近日,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奢岭人民法庭(梅花鹿产业法庭)结合产业实际,定制发布《梅花鹿(产品)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用标准文本筑牢诚信基石,以法治守护鹿乡金字招牌,从源头防范交易风险,助力鹿业发展行稳致远。

针对商户、企业和养殖户在交易过程中普遍存在“口头约定多、书面合同少”“交付方式及风险转移约定不明”等问题,奢岭法庭坚持问题导向,组织法官干警到鹿乡镇鹿茸交易市场、养殖合作社、鹿产品加工企业开展专题调研,广泛征求行业协会、市场监管部门、畜牧部门以及经营主体意见建议,系统梳理近年来涉梅花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反映出的共性问题和高频争议事项。在充分调研论证基础上,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形成《梅花鹿(产品)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该示范文本聚焦产业交易实际需求,围绕产品信息、质量标准、交付方式等重点内容进行规范设计,特别针对活体梅花鹿交易中易发生争议的耳标识别、健康状况确认、风险承担等事项作出详细约定,引导交易双方将关键交易信息固定在合同中,实现交易过程有据可查、责任边界清晰明确。

“这份示范文本不只是一纸合同,更是实用的交易风险防范指引。鹿茸开市期间,法庭已现场指导32户鹿业商户规范使用该范本。我们将审判实践梳理出的法律风险点前置至交易前端,引导市场经营者依法签约、诚信经营,推动司法工作从个案事后化解,转向源头事前预防、类案系统治理。”奢岭法庭庭长介绍道。
下一步,双阳法院将依托“法官诊室”,持续推广《梅花鹿(产品)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推动示范文本在鹿乡镇梅花鹿经营主体中广泛应用,不断提升从业主体依法经营意识,以更加高效的司法服务护航梅花鹿产业高质量发展,为乡村振兴和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建设贡献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