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法院:十余次调解化干戈 “三心”工作法促双赢

  近日,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人民法院独树人民法庭依托 “古道.枫和” 一庭一策工作品牌,运用 “古道热肠三心调解法”,成功调解一起农村自建房施工合同纠纷,历经十余轮沟通斡旋,促使双方握手言和,免于启动房屋质量司法鉴定程序,高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2023年3月,原告朱某1为被告朱某2承建二层农村自建房,施工款计67600元,工程竣工后朱某2向朱某1支付部分施工款,双方就剩余15700元施工款项产生分歧。原告朱某1主张被告尚欠工程款,被告朱某2主张原告承建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不愿支付剩余工程款,经当地村委调解未果,原告朱某1向方城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朱某2有权以房屋不符合质量要求为由要求原告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不能作为拒付剩余施工款的抗辩理由,判决被告按期支付原告剩余施工款。

  被告随即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为由另行提起诉讼,要求原告修复房屋或赔偿返修费,双方矛盾持续激化。

  耐心倾听,于对立中摸清真实诉求

  案件受理后,独树人民法庭承办法官陈晓朋迅速厘清事实,考虑到这已是双方当事人的二次诉讼,如若继续走审判程序,案件势必要启动房屋质量、修复费用司法鉴定,不仅会产生鉴定成本,拉长办案周期,也会让邻里乡情持续受损,一纸判决很难彻底平息双方积攒许久的隔阂。

  为了全面摸清诉求,陈晓朋多次约见双方当事人,认真倾听原告讨要劳动报酬的现实难处,充分接纳被告对于房屋居住安全的顾虑,深挖表面争议背后的情绪症结,跳出“非赢即输”的对抗思维,找准矛盾调和切入点,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公心析理,于纷争中寻求法律共识

  关于做房屋质量鉴定,陈晓朋算了一笔账——鉴定费用不菲,周期漫长,无论结果如何,都将进一步加重双方负担。为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一方面,陈晓朋向原告朱某1释明民法典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引导其理性看待工程质量争议;另一方面,向被告朱某2阐明诉讼风险与成本,帮助其客观评估维权路径。通过多次面对面、背对背的沟通,逐步弥合双方在法律认知上的分歧,引导双方将关注点从“谁对谁错”转向“如何解决问题”。

  诚心化解,于调解中实现定分止争

  从第一次到第十余次调解,陈晓朋不厌其烦地组织双方沟通协商,最终,双方达成和解——被告朱某2自愿支付剩余工程款部分款项,撤回房屋质量诉讼,原告朱某1不再追究剩余工程款,一场可能因工程质量鉴定而旷日持久的诉讼,以调解的方式画上句号,同村乡邻之间的关系也终于得到了修复。

  该案的成功化解,是独树人民法庭创建“古道?枫和”品牌,推行“古道热肠三心调解法” 落地见效的生动缩影。该法庭立足自身特色,将“耐心倾听”摸清诉求、“公心析理”释法明理、“诚心化解”定分止争的“三心调解法”贯穿办案全程,推动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实现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吕纪春 程远景 周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