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法院路村法庭将法庭搬进居民小区,公开开庭审理原告(2名业主)与某物业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
2名业主表示,所在单元存在楼道脏乱差、楼道口出入不畅、窗外乱接电源插座等消防隐患问题,于是将物业公司起诉至法院。原告起诉后,法庭干警多次组织双方到涉案小区单元实地勘查,物业公司针对原告诉求积极进行整改。截至开庭当日,原告反映的所有问题已全部解决,居住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准确归纳争议焦点,组织双方举证、质证、辩论,查明客观事实。鉴于物业公司已整改到位,业主的诉讼目的已达到,法官在庭审最后调解阶段,释法明理,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此次巡回审判,是屯留法院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回应群众居住生活诉求的生动缩影。通过家门口开庭、沉浸式普法,小区居住环境得到明显改变,居民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本报记者杨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