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开解纷的大门
7月30日15时15分,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内,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的庭前调解即将开始。但该案送达起诉状副本与开庭传票的过程却一波三折,能顺利交到被告手中,本身就是一段来之不易的经历。

一份传票的“波折”
案件分到袁军法官团队后,文书送达成为首要难题,多次拨打被告电话无法有效沟通,邮寄送达材料因无法联系收件人被退回,案件推进暂时受阻。
被动等待难以突破困境,袁军法官团队商议后,决定安排法官助理张恒和书记员刘宁前往被告住所地进行实地送达。
由于被告所在村组的房屋未统一设置门牌号,张恒和刘宁只能沿巷道步行走访,几经打听才确认了被告住址。但被告并不在家,他们没有就此放弃,而是持续尝试沟通,最终征得被告家属同意进入屋内,依法完成留置送达。
为了确保被告按时到庭参加诉讼,张恒和刘宁还书面告知家属,躲避接收诉讼文书、消极应对诉讼无法化解纠纷,主动到庭应诉,才能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离开时,七月酷暑已将他们制服的后背完全浸透。一次“送达难”的顺利破解,为后续的调解工作铺平了道路。

法庭之上,从“坚决离婚”到“愿意和好”
15时15分,双方准时到庭,调解正式开始。原告率先陈述诉讼请求与事实理由,语气低沉却态度坚决:“被告不给我生活费,还总跟我絮叨,脾气也不好,这日子怎么过得下去。”对此,被告只说了一句答辩意见:“不同意离婚。”
袁军法官团队随即从三个层面循序渐进推进调解:首先倾听共情,让双方充分宣泄积攒多年的委屈与不满;接着释明法理,告知离婚的法定条件与诉讼后果;最后唤醒亲情,引导双方回顾十余年来共同走过的人生路。
被告当场表态,愿意收敛脾气、遇事好好沟通、每月给原告1000元生活费补贴家用。然而听到被告的承诺,原告并未立即接受,而是将头扭向一边,冷冷回了一句:“你说改就能改?以前也说过,我凭啥信你。”空气瞬间凝滞,被告张了张嘴没说出话来,低头攥紧了拳头。
这时,整理卷宗材料的法官助理张恒停下了手中的工作转向原告:“大姐,我知道你心里有气,但一个当初连法院门都不想进的人,今天坐在这里当着所有人的面说出‘我愿意改’,他迈出这一步不容易。”书记员刘宁趁热打铁对被告说:“今天你在法庭上说的话,是有法律效力的,不是随便说说。你想清楚,能不能做到?”被告郑重点头。
袁军法官此时语气放缓却字字清晰对原告说:“他今天当庭承诺,你给他一次机会,也是给你自己一次机会。如果今后他不履行承诺,你仍然可以依法维权,法律永远是你的后盾。”原告沉默良久,最终抬起头:“只要他每个月给我生活费,改变自己的脾气,我愿意给被告一个机会。”
从“对簿公堂”到“重归于好”,前后不过40分钟。但这背后是法院干警顶着酷暑辗转送达的一份执着,更是袁军法官团队在法理情之间精准拿捏的一份匠心。
家事审判,不止于“案结”,更要“事了人和”
这起案件虽小,却折射出家事审判改革的深层理念。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持续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明确“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长安法院此次调解,正是这一理念的生动实践,将“诊断、修复、治愈”贯穿全程,让家事审判从单纯的裁判功能向家庭关系修复功能延伸。
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从一份顶着烈日送出的传票,到一场促成和好的调解,长安法院用有温度的司法实践,守护着千家万户的灯火与团圆。(张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