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协助他人转账获利!3名涉案人员被双峰公安抓获

仅仅出借一张闲置银行卡,帮别人短暂“走账”就能赚取零花钱?

千万不要心存幻想,这种行为很可能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让你在浑然不觉中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甚至触犯刑法,面临牢狱之灾。

近日,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公安局永丰派出所紧盯涉“两卡”犯罪线索,循线深挖,成功破获一起团伙洗钱案,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斩断一条非法资金流转通道,有力震慑了辖区“涉卡”违法犯罪气焰。

7月27日,永丰派出所民警在日常线索摸排中,发现辖区居民王某辉名下的银行卡存在资金流转异常,多笔大额资金快进快出,交易规律不符合常规,民警判断其存在利用自身银行卡参与洗钱的嫌疑。

银行卡洗钱是各类上游违法犯罪转移赃款的重要手段,不仅扰乱金融管理秩序,还会助长诈骗、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办案民警围绕涉案银行卡流水、人员社会关系等展开全方位研判排查,层层深挖线索脉络,逐步摸清了以谢某波为首的专业洗钱团伙组织架构、分工模式,确定了其犯罪证据。通过分析研判,专案组成功掌握了团伙人员的身份信息及其活动轨迹。

锁定团伙成员落脚点、活动规律后,专案组果断出击,开展统一抓捕行动,于7月27日、29日先后将头目谢某波及团伙成员朱某、王某辉抓获归案。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谢某波、朱某、王某辉均对其参与团伙洗钱、协助转移非法资金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经查,该团伙分工明确,招揽社会人员出借、出售个人银行卡,由专人负责到ATM机、线下网点分批取现,通过取现方式切断资金流向痕迹,以此帮助不法分子洗白非法资金,涉案总金额达数十万元。

目前,谢某波、朱某、王某辉均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双峰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永丰派出所将保持对涉“两卡”、洗钱类违法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常态化开展反诈普法宣传。广大群众切勿贪图小利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一旦沦为犯罪分子的工具,将会承担相应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将始终坚持打防结合,全力筑牢辖区金融安全防线,维护良好社会治安与金融秩序。

民警说法

“帮信”即帮凶

“帮信”即帮凶!看似只是“借了张卡”,实则为其背后隐藏的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洗钱等犯罪活动提供了关键的资金流转通道,成为犯罪链条上的“帮凶”。

法律后果严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四十四条等规定,非法出租、出借、买卖银行账户、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将面临:

行政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最高可达数十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信用惩戒:相关违法行为信息将纳入信用记录,影响个人征信,可能导致贷款、出行、就业等多方面受限。

刑事风险:如果查实被用于犯罪的支付结算金额巨大,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出租、出借者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面临牢狱之灾!

个人损失巨大

一旦银行卡涉案被冻结,卡主名下其他银行卡功能也可能受限,给个人生活带来极大不便。同时,因涉案留下的不良记录将长期伴随。

社会危害深远

社会危害深远!“两卡”黑灰产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滋生的土壤,为诈骗分子转移、隐匿赃款提供了便利,直接侵害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破坏社会诚信体系。

民警提醒

1.切勿出租、出借、出售!请务必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支付账户(微信、支付宝等)以及对公账户等,切勿因蝇头小利或碍于情面,将其提供给他人使用。

2.远离“高薪兼职”“轻松赚钱”陷阱!任何要求提供银行卡、手机卡进行“刷单”“跑分”“走流水”等行为,都极有可能是为犯罪活动洗钱,请坚决拒绝!

3.提高法律意识!充分认识到非法提供“两卡”行为的违法性和严重社会危害性,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维护良好金融秩序。

4. 积极举报!如发现买卖、出租、出借“两卡”的违法犯罪线索,请立即拨打110或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彭代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