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眉县辖区内一金店发生黄金首饰抢夺案。犯罪嫌疑人趁店员不备,抢走价值4万余元黄金首饰后逃跑。经过多警联动、合成作战和跨市追缉,最终在咸阳市分别将4名犯罪嫌疑人抓获,成功破获了抢夺黄金首饰案。

接到指令后,陕西省宝鸡市眉县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启动重大侵财案件快速反应机制,第一时间抽调刑侦、情指、网安、城关派出所精干警力成立工作专班,同步开展现场勘查、视频追踪、线索研判全流程工作。最终锁定嫌疑车辆及涉案人员信息,随即赶赴杨凌、咸阳开展跨区域侦查。
面对多名犯罪嫌疑人通讯隐蔽、侦查受阻的难题,专班民警不畏艰苦、连续作战,在犯罪嫌疑人活动商圈蹲控十余小时,先后抓获王某某、索某某。随后,专班民警循线追查涉案黄金赃物流向,迅速找到收赃金店,最终促使该金店全额退赔涉案款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的规定,涉案黄金及赃款被依法追缴,成功为受害人挽回全部经济损失。
专班民警持续跟进线索,深挖追查剩余两名在逃人员踪迹,经综合分析研判锁定藏匿地点,在咸阳市渭城区某宾馆将二人抓获。至此,四名犯罪嫌疑人全部归案,案件成功告破。
经审讯,四名犯罪嫌疑人对合伙抢夺黄金、熔铸变卖牟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关于抢夺罪的有关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目前,王某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抢夺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后续侦办工作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