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近日,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人民法院三工人民法庭聚焦涉企租赁类关联纠纷特点,秉持“调解优先、案结事了、互利共赢”工作理念,通过情理法融合、多维度疏导、各方互谅互让的调解方式,高效化解两起连环租赁合同纠纷,既妥善理顺多方法律关系、厘清权责边界,又最大程度保障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2024年4月,某广告公司与某医药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由广告公司将市区某地下通道对外出租给医药公司使用,装修期满后计收租金,租赁期限为2024年7月9日至2027年7月9日,年租金6万元。随后,该医药公司又与刘某签订转租合同,将案涉场地转租给刘某实际经营使用,约定租赁周期自2024年4月10日至2026年7月10日,年租金高达24万元。两级租赁、一手低价承租、二手高价转租的特殊模式,为后续矛盾纠纷埋下隐患。
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医药公司未按期向广告公司缴纳租金,引发原始租赁纠纷;同时,实际经营人刘某认为自身承租价格远高于原始租金标准,质疑医药公司签约过程存在误导和欺诈,致使其在不知情、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签订高额转租合同,拒不按照每年24万元的标准支付租金,医药公司亦随即起诉刘某追索租金,形成两起环环相扣、互为因果的关联诉讼,多方僵持不下、矛盾对立突出。
承办法官研判案情后发现,该案并非简单的租金拖欠纠纷,而是典型的连环转租引发的结构性矛盾,涉及多方主体利益,机械判决极易引发上诉、执行等次生纠纷,无法从根本上化解争议。为彻底实现纠纷一次性化解,法庭决定将两案合并调处,坚持“源头治理、居中调和、各退一步、互利共赢”的调解思路,全力破解多方僵局。
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坚持法理释明与情理疏导并行,一方面细致梳理两份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权责边界,向医药公司明确转租定价失衡、信息不对称引发纠纷的法律风险;另一方面耐心安抚实际承租人刘某的情绪,告知其拒不履约、长期拖欠租金的法律后果,引导各方跳出对立思维、立足长远化解矛盾。针对三方利益痛点,法官反复开展多轮背对背、面对面调解,精准研判各方诉求、厘清争议焦点、权衡利弊得失,积极劝导各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适度让步。
在法官耐心细致的疏导下,三方当事人均放下对立情绪,自愿选择妥协退让、和解息争。广告公司主动放宽租金结算方式、简化履约流程;医药公司正视自身转租问题,自愿承担部分租金责任;实际承租人刘某也主动履行付款义务、配合理顺后续租赁关系。最终,各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依法解除案涉两份租赁合同;由刘某当庭向广告公司支付租金1万元;医药公司承诺于2026年5月30日前向广告公司支付剩余租金1万元;同时重新理顺租赁关系,自2026年5月10日至2027年7月9日,由刘某按照原始合同每年6万元的标准继续承租案涉场地,彻底理顺多层租赁权责。
一桩多方僵持的连环纠纷得以圆满化解,当事人权益得到最大限度保障。刘某由衷感慨,自己作为外地来疆经商人员,原本以为复杂的租赁纠纷难以妥善解决,此次法庭柔性调处、公正居中调解,让他真切感受到了新疆司法的温度与公正,也彻底打消了顾虑、安心经营。
小案连民心,调解促和谐。下一步,昌吉市人民法院三工人民法庭将持续深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紧盯涉企、涉民生各类纠纷,持续推行柔性调解、多源解纷工作模式,通过多维度释法明理、人性化疏导化解,引导当事人互谅互让、理性维权,切实做到案结、事了、人和,以高效优质的司法服务护航辖区营商环境建设、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何芳 朱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