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西工区检察院范艳红:三十载栉风沐雨,从公诉先锋到护苗使者

三十年检察岁月,见证法治迭代;三十载初心不改,坚守司法为民。在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检察院,有这样一位老检察人,他深耕刑事检察多年,历任多个重要岗位,是曾经驰骋公诉席的业务先锋;工作岗位调整之后,他主动扎根未成年人检察一线,以宽厚而坚定的法治力量,守护少年向阳成长。今天,让我们一起走近从检三十年的检察人——范艳红。

西工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 范艳红

三十载风雨兼程,三十载初心如磐。1995年,范艳红正式踏入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检察院,从此与检察事业结下一生不解之缘。从青涩干事到业务骨干,从公诉、批捕一线到反贪、院领导岗位,再到如今深耕未检办案一线,三十年来,岗位几经更迭、职责不断变化,但他心中对法治的信仰、对正义的坚守、对群众的热忱始终未曾改变。

从业之初,范艳红扎根刑事检察主战场,敢打敢拼、业务精湛,是全院公认的青年业务尖兵。凭借扎实的理论功底、严谨的办案作风和出色的庭审把控能力,他曾获洛阳市第七届“优秀公诉人”、全市检察系统“批捕办案能手”“优秀检察官”,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多次被区委、区政府表彰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政法先进个人”“平安建设先进个人”。在全国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活动中,他表现突出,获评全国先进个人,用过硬业绩书写了一名刑事检察干警的责任与担当。

从检生涯中,范艳红长期担任批捕科科长、公诉科科长、反贪局局长、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等重要职务,始终冲锋在办案、监督、攻坚第一线,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牵头推进多项重点工作,为西工检察刑事检察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发展打下坚实基础。退出领导岗位后,他没有选择安逸,而是主动投身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将三十年沉淀的检察经验,全部倾注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事业。

未检工作,是司法办案,更是温情守护。在第五检察部未检团队履职期间,范艳红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和双向保护原则,既从严从重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又用心用情挽救迷途少年。近年来,他高质效办结未检案件数十件,全部在法定期限内办结,起诉案件均获有罪判决,精准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帮助失足未成年人迷途知返,有效助力未成年人改过自新、回归社会。

不止于个案办理,他坚持依法履职、溯源治理,聚焦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痛点难点。针对辖区商户违规售卖烟草、未成年人文身、民宿酒店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突出问题,他精准排查线索、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从源头堵塞监管漏洞,全方位筑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屏障。

普法护苗,久久为功。范艳红积极参与部门法治宣传工作,围绕校园欺凌、网络安全、预防性侵害、不良交友防范等青少年高频风险点,在法治进校园、送法进社区、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中,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广大青少年讲授法律知识,引导学生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助力将法治种子深深播撒在少年心田。

三十年栉风沐雨,三十年清正廉洁。工作生活中,范艳红始终严守政治纪律和廉洁底线,恪守检察职业道德,秉公办案、严于律己,始终以高标准、严要求约束自身言行,永葆检察干警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

岁月无言,初心有声。从铿锵公诉人到温情护苗检察官,改变的是岗位,不变的是坚守。站在从检三十年的新起点,范艳红依旧步履不停、热忱不减,继续以法为盾、以爱为灯,默默守护每一位未成年人向阳而生、逐光前行。

致敬深耕法治热土、坚守为民初心、从检三十年的西检人!(韩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