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地生根,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新疆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和什托洛盖人民法庭立足基层司法职能,以“阳光司法、多元解纷、源头治理”为抓手,常态化开展庭审旁听、公开审判、当庭调解等工作,不断拓宽司法公开渠道、提升基层治理效能。7月29日,法庭公开审理一起车辆租赁合同纠纷典型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旁听监督,以零距离司法公开、高效率就地解纷的工作模式,擦亮新时代基层司法治理品牌。

该案是辖区工程设备租赁领域高发的民生典型纠纷,具有标的小、争议大、对立情绪强的特点。2023年,原、被告签订洒水车租赁协议,被告承租车辆施工三个月,共计产生租金7万余元。履约期间,被告累计支付5万余元,剩余2万余元租金迟迟未结清。原告多次催要后,被告以作业时长不符、车辆使用瑕疵、账目不明等理由推诿拒付,双方多次自行协商无果,矛盾持续激化,原告遂向法庭提起诉讼。此类纠纷看似涉案金额不大,但关乎市场诚信秩序与群众切身利益,妥善化解对规范本地设备租赁市场、引导群众诚信履约具有重要示范作用。
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强化以案释法实效,本次案件全程公开开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沉浸式观摩法庭调查、原被告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全流程,直观感受基层法庭规范严谨的审判流程、公正高效的司法作风。旁听人员精准掌握案件争议焦点与基层民商事纠纷审理难点,近距离监督司法办案全过程。庭审结束后,代表委员对法庭阳光司法、规范办案、柔性解纷的工作举措给予高度评价,一致表示庭审旁听是最直观的普法课堂,有效打破司法壁垒、普及法律知识,切实提升了司法公信力与群众司法获得感。

在庭审中,承办法官、法学咨询专家坚守新时代“枫桥经验”核心要义,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摒弃机械办案模式,情理法融合开展多元调处。法官精准梳理案件事实、厘清法律关系,针对双方核心争议焦点逐一释法明理,向被告明确告知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诚信履约的法定义务及违约追责后果,同时耐心安抚原告情绪,精准找寻双方利益平衡点,引导当事人理性维权、换位思考。
经过多轮面对面、背对背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彻底化解分歧、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被告当庭全额付清剩余2万余元租金,实现“当庭调解、当庭履行、案结事了”,真正做到矛盾不上交、纠纷就地化解,杜绝后续信访隐患,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
下一步,新疆和布克赛尔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和什托洛盖人民法庭将持续深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常态化推进阳光司法、源头治理、基层普法工作,不断优化多元解纷机制,做实精细化司法服务,从源头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以公正司法赋能基层社会治理,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筑牢司法根基。(阿依森巴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