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沙湾市人民法院:牧业承包起纠纷 集中执行定纷止争

近日,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人民法院在塔城地区两级法院集中执行指导组的帮助下,成功执结一起牧业承包合同执行案件,执行法官以刚性惩戒为震慑、柔性调解为抓手,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耐心沟通协调,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切实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木某与阿某约定由阿某代为饲养木某的115只羊,但阿某私自把羊全部变卖,并将所得钱款用于赌博。2025年3月,木某与阿某自行达成还款协议,约定由阿某将变卖的羊以1200元每只的标准,向木某偿还共计138000元并按月分期支付。然而,阿某在履行4000元后便停止履约,对剩余款项始终拖延推诿。木某催讨无果,将阿某诉至沙湾市人民法院,法院依法判令阿某十五日内一次性全额返还羊款并承担诉讼费。判决生效后,阿某仍拒不履行义务,木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执行过程中,集中执行指导组与沙湾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一起梳理卷宗材料、实地走访调查、核查资金流向,得知被执行人阿某变卖羊只所得款项并未用于生产生活,而是全部用于赌博挥霍,自身无能力偿还欠款。针对其私自变卖他人牲畜、恶意挥霍钱款、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行为,执行干警拟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惩戒措施。得知阿某可能被司法拘留,其母亲努某主动前来法院,帮助儿子弥补过错。努某当场履行2000元,现场签署执行担保保证书,自愿为本案剩余案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代被执行人阿某每月按期履行2000元,直至案款履行完毕。

即便有担保兜底,申请人木某仍因财产受损、长期回款无望,坚决不同意分期和解方案。执行法官多次与木某沟通,细致释明分期履约与第三方担保的双重保障,并客观分析一次性全额执行的现实难点。经过多轮深度沟通与劝说,木某终于放下芥蒂,同意协商和解。同时,在执行法官的释法说理下,阿某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主动向木某诚恳道歉。最终双方放下对立情绪,自愿达成和解。

沙湾市人民法院将持续加大涉农牧案件执行力度,从严处置侵害牧区群众财产权益的失信行为,兼顾法理与人情,用多元化执行手段切实守护各族农牧民胜诉权益,护航辖区牧区产业平稳有序发展。(阿不都沙拉木·阿不力米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