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公安局西戈壁镇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求助,称辖区田地旁的水渠中,一只貌似小鹿的动物被困,疑似受伤。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抵达现场后,民警同现场群众一起将这只受困动物从水渠中成功救出。经现场细致查看,这只动物多处受伤,后腿内侧、前腿膝盖及脚掌均有破损,无法正常站立,加之长时间被水流浸泡,身体虚弱、体力严重透支。

为避免它再次受到伤害,民警小心翼翼将其转移至车内,快速带回派出所进行临时妥善安置,并第一时间联系专业人员对其伤口进行彻底清洗、消毒与专业包扎,及时缓解它的伤痛。
结合动物的体态、外形特征,民警确认该动物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狍子。待初步救治完成后,民警驱车将这只受伤的狍子安全送往专业救治中心,交由工作人员进行后续的专业养护与治疗。(孔令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