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新区法院:履新敲法槌 双案当庭解

近日,吉林省长春新区人民法院新入额法官杜昕芮迎来独立履职后的首次庭审。她连续开庭审理两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坚持调判结合、以调优先,促使两起案件全部当庭达成和解,实现开庭即化解、案结事了人和。

两起案件均为车辆剐蹭碰撞事故,事故责任划分清晰,未造成人身损害,矛盾焦点均围绕营运车辆维修期间停运损失的计算标准、赔付主体、赔付金额。营运车主因车辆暂停运营产生经济收入损失,诉求迫切;侵权方及保险公司对损失区间、核算依据存在顾虑,双方私下协商多次未能达成一致,后原告起诉至法院。

作为员额法官独立办案的首次实战考验,杜昕芮在两场庭审中严格规范完成法庭调查、举证质证等法定流程,精准梳理车辆营运资质、维修时长、行业收入参考标准等关键证据,清晰释明民法典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相关规定,明确合理停运损失,厘清各方法定责任边界。

针对两案当事人诉求差异,法官采取“一案一策”,灵活运用面对面协商、单独释法疏导相结合的方式。一方面,向保险公司讲明法律承担义务,引导合理承担赔付责任;另一方面,对营运车主做好理性引导,结合行业实际情况平衡预期诉求,缩小双方金额差距。凭借扎实的法律专业能力和耐心细致的沟通工作,两场庭审结束前,双方均自愿握手协商一致,当场签署调解文书,并明确赔偿款支付时限与履行方式。

连续两案开庭、两案成功调解,不仅大幅减轻了当事人往返诉讼的时间与经济成本,有效规避了判决后上诉、强制执行等后续问题,极大节约司法资源,更是青年法官司法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的生动实战练兵。首次独立开庭便交出“双案全调解”的亮眼答卷,充分展现青年法官刚柔并济的司法能力。

下一步,新区法院将持续加强青年员额法官培养,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度融入案件审理,持续强化诉中调解力度,做到依法裁判有力度、柔性调解有温度,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案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与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