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手转让后的超市门店,前任经营者拖欠的员工住房公积金,该由谁承担?”这是不少商户在店铺转让交接时普遍遇到的困惑。近日,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联合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检察院协同履职,顺利化解一起行政纠纷案件,妥善清缴了前任经营者拖欠81名超市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让职工迟迟未能落实的“安居钱”足额发放到位。

此前,连锁超市A超市在长春的多家门店,因经营调整,陆续由B超市接手经营,但A超市此前拖欠的81名职工住房公积金始终未能补缴。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法作出行政催缴通知后,原经营企业始终未履行缴存义务,公积金管理中心遂向南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承办法官在案件审查中发现,本案涉及职工人数较多,而接手门店的商超B是辖区优质民营企业,若直接采取强制处置措施,极易对企业正常经营造成冲击。为实现劳资双方利益平衡,法院第一时间联动南关检察院,开启法检协同行政争议化解通道。

两院办案人员共同约谈企业负责人,结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开展精准普法释法,清晰告知企业:依法为职工缴存公积金是用人单位不可免除的法定义务,门店经营权转让,不代表原有公积金缴存责任随之转移;若持续拒不履行缴存义务,企业将面临强制执行、列入失信名单、限制经营相关惩戒等多重法律风险。
同时,办案团队耐心倾听企业经营难处与职工诉求,搭建双向沟通桥梁。在法检两院联合释法、柔性调处下,承接门店经营的商超B主动承担相关缴存责任,一次性足额补齐81名职工全部欠缴住房公积金,这起积压许久的公积金行政纠纷得到实质性圆满化解。
本案是南关区法检协作推动行政争议源头化解、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典型实践。下一步,南关法院将持续深化与检察机关联动调处机制,不断完善行政非诉案件多元化解渠道,一边牢牢守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一边助力民营企业合规健康发展,以优质司法服务持续优化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