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阳检察院对检委会工作规范化重塑 变“事后救火”为“事前防控”

“以前总觉得检委会是‘急诊室’,现在更像办案‘导航仪’,提前预判风险、统一法律尺度,办案中心里踏实多了。”近日,在曲阳县人民检察院,一名刚参加完检委会的委员深有感触地说。

这一转变,源于该院对检委会工作的规范化重塑。该院党组经梳理研判达成共识:检委会作为案件质量把关、重大事项决策的核心平台,不能只做“事后救火”,更要做好“事前防控”,必须依靠完善制度理顺全流程工作。今年6月,该院结合办案实际出台《检察委员会工作细则》,把议事范围、会议安排、议题报送、审议讨论、表决归档等各个环节细化明确,形成一套权责清晰、流程规范的完整工作体系。该院推行月度双例会机制,固定每月月中、月末召开常规检委会,遇紧急重大事项可临时加开,会议安排提前通报各业务部门,方便办案人员统筹报送议题。议题承办部门应当在会议召开5日前,通过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向检委办移送议题材料;同时严格落实会前3个工作日分发材料制度,给委员们留出充足时间阅卷梳理、思考研判,真正做到带着思考上会。

和以往会议不同,如今该院检委会会场多了“监督列席”,不担任检委会委员的院领导、驻院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常态化列席全部议程,全程参与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社会风险的研讨,从监督视角提出意见建议,让监督关口前移至决策一线,在集体讨论中提前排查办案风险。

会议现场不搞“一言堂”,全体委员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围绕疑难复杂案件、法律适用分歧、重点检察工作逐项研讨,摆事实、论法理、谈风险,充分发表观点后审慎投票,依靠集体力量把案件疑点、法律争议梳理透彻,压实办案决策责任,守住案件质量底线。

(王亭亭 任俊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