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坚决遏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超员载人、不佩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违规占道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化解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降低涉电动车交通事故发生率,切实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合法通行权益。近日,陕西省咸阳市武功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结合辖区城区道路通行特点、交通违法高发规律,聚焦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违法业态,常态化同步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与法治宣传劝导工作,以法治化治理手段全力清除道路安全隐患,筑牢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专项行动开展期间,大队坚持依法治理、精准施策的工作原则,立足城区路网结构与群众出行规律,创新采取“定点设卡严查+路面流动巡查”立体化执法模式,严格依据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对各类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开展常态化、规范化查处管控,精准消除动态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中,大队领导到各一线执勤点位督导检查,结合执法工作规范细化整治方案,明确执法时段、管控路段、查处重点及岗位职责分工,严格要求全体民辅警恪守法定执法程序,坚持执法公正、程序合规、尺度统一,推动普法宣传、教育劝导、违法整治同步落地,兼顾执法刚性力度与为民服务温度,确保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合法合规、靶向精准、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整治过程中,执勤民辅警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法定执法原则,摒弃粗放式执法,推行“现场劝导纠错、面对面普法释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的柔性执法模式。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民辅警现场向骑行群众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关于非机动车通行、安全防护、载人通行的相关法律条款,结合辖区典型涉电动车事故案例,剖析违法骑行行为的法律后果与安全危害,让群众直观认识到交通陋习不仅是出行隐患,更是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引导群众主动摒弃违法骑行行为,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文明出行。
对于多次违法、拒不整改、情节较为严重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大队严格依照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开展处罚处置,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警示一批、规范一片”,坚决杜绝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宽松化管控,彻底破除部分骑行群众的侥幸心理,切实维护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与严肃性。同时,大队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同步开展全覆盖法治宣传工作,通过路面以案释法、发放法治宣传手册、曝光典型违法案例、解读非机动车通行新规等多种形式,全方位普及电动自行车合法骑行标准、通行规范及违法处罚依据,引导广大骑行群众牢固树立“文明骑行、守法出行、安全为先”的法治交通理念,全力营造“人人尊崇交法、人人抵制违法、人人文明通行”的法治化道路交通氛围。

截至目前,此次法治化专项整治行动,大队共出动警力60余人次,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闯红灯、不戴安全头盔、违规载人、逆向行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80余起,劝导教育违法骑行群众200余人次,发放交通安全法治宣传资料300余份。经过集中整治,辖区城区主干道电动自行车各类交通乱象得到显著整治,非机动车通行秩序持续规范,群众交通安全法治意识明显提升。
下一步,武功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将持续坚守法治执法底线,持续加大路面巡查管控与精准执法力度,推动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整治常态化、法治化、规范化。同时不断健全“执法整治+普法教育+常态管控”的长效治理机制,持续细化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行动,全力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切实守护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为群众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法治化道路交通环境。(张静 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