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霍城县人民法院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题宣讲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切实提升基层人大代表法治素养和履职能力,夯实边疆地区民族团结、和谐稳定的法治根基,7月24日,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人民法院萨尔布拉克人民法庭庭长玛给亚·努拉拉受邀前往水定镇政府,为各乡镇人大代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题法治授课。

本次宣讲紧贴基层工作实际、贴合群众生活点滴,以通俗易懂的语言、真实鲜活的身边案例,多角度、深层次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核心内容。授课全程条理清晰、重点突出,围绕立法背景与法律全景、语言文化与认同、社区治理与边疆交融实践、代表履职四大核心板块展开系统讲解,让在场人大代表听得懂、学得透、用得上。

在宣讲中,授课法官首先结合边疆地区治理实际,深入浅出阐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立法背景、立法意义及整体法律框架,明确该法律作为民族团结工作的根本遵循,是维护边疆稳定、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的法治基石,让人大代表深刻认识到民族团结法治建设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在语言文化与民族认同板块,法官结合辖区各民族共居共学、共建共享的真实生活小事,讲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各民族特色文化的传承与交融意义,阐释语言互通、文化互鉴、情感互通对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核心作用,引导代表们尊重各民族风俗习惯、文化特色,自觉守护共有精神家园,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民族认同感、归属感和幸福感。

针对社区治理与边疆交融实践,授课法官立足乡镇、社区基层治理场景,结合邻里和睦相处、矛盾纠纷化解、互帮互助共建等基层鲜活案例,聚焦日常生产生活中的民族团结实践细节,讲解基层层面促进民族交融、化解民族矛盾、维护邻里团结的法治方法和工作路径。从社区微小治理延伸到边疆整体稳定,生动诠释了“民族团结无小事”,每一件民生小事、每一次和谐互动,都是筑牢边疆民族团结防线的重要基石。

围绕人大代表履职尽责,本次宣讲重点明确了人大代表在民族团结工作中的核心职责,要求全体代表主动学法懂法、严格依法监督、积极践行落实。一方面,带头学习宣传民族团结相关法律法规,当好法治宣传员,向身边群众普及民族团结法治知识;另一方面,立足岗位履职尽责,主动监督辖区民族团结政策落实情况,及时排查化解各类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隐患,同时以身作则践行民族团结理念,带头维护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氛围。

整场宣讲内容详实、案例鲜活、贴合实操,既有法治理论高度,又有基层实践温度,有效弥补了基层人大代表民族团结法治知识短板,进一步强化了代表们依法履职、守护团结、服务群众的责任意识。(李慧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