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上门化纠纷 温情调解护亲情

人民法治网讯 家事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近日,鸡泽县人民法院鸡泽镇法庭庭长康永法深入当事人住所,就地成功调解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件。案件妥善化解,不仅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更修复濒临破裂的家庭亲情,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据了解,原告陈某系被告张某平的女婿,原告陈某与张某平之女张丛某(已故)原为夫妻。双方因处置张丛某生前购置、坐落于鸡泽县某小区房产权属产生争议,多次协商未果,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康永法在阅卷过程中发现,该案属于典型家事继承纠纷,当事人之间存在亲属关系。考虑到被告年逾八旬、行动不便,为切实便利群众诉讼,法庭转变办案思路,推动工作重心由“坐堂审判”向“矛盾修复”转变,打破固定庭审空间,开展巡回审判,将法庭搬到群众家中,保障行动不便老人顺利参与诉讼。

2026年7月21日,康永法带领法官助理梁会灵前往被告家中组织调解。调解现场,办案法官立足维护家庭和睦、维系亲情纽带,融合法理、情理、事理开展释法明理工作,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以柔性司法方式疏导对立情绪、化解隔阂矛盾。经过耐心沟通劝导,当晚双方就涉案房产产权处置自愿达成一致调解协议。一场持续已久的家庭纠纷顺利化解,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珍贵亲情得以维系。

“在家事案件审理过程中,群众期盼的不只是一纸裁判文书,更渴望感受法律蕴含的温度与公平。让司法承载温情,依靠司法力量修复家庭情感、化解矛盾分歧,是家事审判工作应有之义。”鸡泽镇法庭庭长康永法表示。

近年来,鸡泽县人民法院坚持家事纠纷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上门调解,把司法服务延伸至群众家门口,着力推动家庭矛盾实质性化解,以有温度的司法守护万家和睦,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与满意度。

(通讯员 岳志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