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秉持善意文明司法理念,坚持主动作为、柔性解纷,通过多轮反复沟通、持续耐心调解,成功促成一起标的额2609余万元的涉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圆满和解,有效化解企业大额债务纠纷,最大限度降低企业诉讼成本、维护市场主体经营稳定,以高效司法服务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案件经过
2019年,A公司与B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B公司将涉案主体及配套建设工程项目发包给A公司施工。项目完工后,双方经共同结算,确认案涉工程总价款达一亿余元。工程结算完成后,B公司陆续支付工程款七千余万元,剩余2609余万元工程款长期拖欠未付。A公司遂诉至法院。
调解经过
该案涉案标的巨大、涉企利益重大,矛盾争议尖锐,审理难度较大。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并未简单“一判了之”,充分考虑大额纠纷判决周期长、执行难度大、易引发企业经营风险等特点,优先将调解化解作为办案主线。
审理初期,双方企业对立情绪强烈、分歧极大,均坚决拒绝调解,坚持要求法院直接裁判。面对调解僵局,承办法官反复梳理工程结算资料、核对账目细节,精准把握双方争议焦点、企业经营现状以及各自诉求底线,多次组织双方面对面沟通、背对背疏导,一方面向发包方释明拖欠大额工程款的法律责任、违约风险及失信后果,引导其正视合同义务;另一方面耐心疏导施工方理性维权,兼顾对方企业实际经营压力,积极寻求双方利益平衡点。
经过多轮反复沟通、数次调解拉锯,案件多次陷入僵局又经法官不懈努力重新推进,原本互不相让的双方企业逐步放下对立情绪、消解分歧,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约定由B公司按期限足额支付剩余全部工程款,这场历时已久、标的巨大的工程欠款纠纷得以实质性圆满化解。
典型意义
本案是和林格尔县法院坚持柔性化解大额涉企纠纷、精准优化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一是最大限度降低企业诉累。相较于刚性判决,调解方式有效避免了案件上诉、再审、强制执行等漫长程序,大幅节约司法资源,帮助企业快速盘活资金、恢复正常经营秩序。二是实现企业双赢共赢。通过法官反复攻坚调解,既依法维护了施工企业合法债权,又为负债企业预留合理履约空间,避免“办一案、伤两企”的局面,最大程度保全企业市场信誉与经营活力。三是践行优质司法服务理念。充分体现法院坚持矛盾实质性化解、优先保障市场主体发展的工作导向,以耐心、细心、责任心破解大额纠纷调解难题,为辖区建筑市场健康发展、诚信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下一步,和林格尔县法院将持续坚持主动作为、精准服务企业,常态化推进涉企纠纷诉中调解、柔性化解机制,用心用情高效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持续以高质量司法护航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李梦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