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电力集团分公司与某医院签订施工合同并如期完工,医院却拖欠工程款迟迟不付,施工企业无奈诉至法院。近日,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人民法院依托“法院+综治中心”联动平台,通过分层协同调处、柔性磋商方案、简化保障程序,在诉前阶段实质性化解这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既保障了施工企业合法债权,又兼顾了医疗机构资金周转困难,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2022年11月,某电力集团分公司与某医院签订施工合同,工程于当年12月竣工验收并送电。然而,医院仅在2024年8月支付了部分工程款,剩余款项经施工企业多次催讨均未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某电力集团分公司诉至法院,主张剩余工程款及相应利息。
法院接收案件后,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依托“法院+综治中心”联动平台,将案件移转至综治中心协同开展矛盾化解。
分层协同调处,精准掌握双方诉求
法院驻综治中心法官充分发挥司法专业优势,厘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律关系,向各方当事人释明法律规定、违约责任及诉讼风险;渑池县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驻综治中心调解员立足基层治理职能,开展沟通疏导工作,全面掌握双方诉求,统筹平衡施工企业回款需求与医疗机构资金周转存在的现实困难。
柔性磋商方案,引导分期履行破局
法官与调解员坚持实质性化解纠纷理念,摒弃简单裁判方式,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多轮协商,引导双方互谅互让。针对医院短期支付能力有限、施工企业长期催款无果的双重困境,调解团队探索分期履行路径,灵活设置还款方案,力求找到双方利益的最大公约数。
简化保障程序,司法确认消除顾虑
双方达成调解合意后,法官及调解员适时引导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相较于出具民事调解书,司法确认流程简便高效,在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的同时,有效减轻双方诉讼负担,消除了当事人对后续履约的顾虑。
经双方沟通磋商,达成分期还款协议。案涉纠纷在诉前阶段实质性化解,无需转入正式审理程序,施工人合法债权得到有效保障,债务人履约压力得到合理缓释,当事人之间矛盾彻底解决,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本案系人民法院联合综治中心多元化解商事纠纷的典型案例。在本案化解过程中,通过整合人民法院司法专业与综治中心基层协调优势,秉持利益平衡理念,灵活设置分期履行方案,一方面保障市场主体合法债权,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另一方面兼顾公立医院公益运转需求,统筹平衡多方权益,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并通过“先行调解+司法确认”模式赋予协议内容强制执行力,降低了当事人诉讼成本,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左小慧 代文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