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珲春法院巧解腾房纠纷 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

近日,吉林省延边州珲春市人民法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优先采取沟通疏导、释法明理方式化解矛盾,避免简单直接采取强制腾退措施,成功化解一起腾房纠纷,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持续守护辖区良好营商环境。

某公司与王某因房屋租赁产生纠纷,经珲春市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解除租赁合同,王某应于2026年5月6日前腾空房屋,并支付拖欠的房屋租赁费及管理费。调解书生效后,王某却迟迟没有腾房。期限届满后,王某仍拒不搬离,导致涉案房屋长期闲置,企业无法开展后续招商和规划使用,正常经营受到严重影响。情急之下,某公司切断了王某租赁房屋的供电,随后向珲春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员收到案件后,迅速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王某表示:“钱我已经给了,但电被断了,里面东西太多根本没法搬。”某公司则坚持:“到期不搬,我只能出此下策。”

面对这一触即发的矛盾,执行员采取“柔性执法”与“雷霆手段”相结合的策略。一方面,法官耐心释法明理,对某公司负责人明确指出:断电不仅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反而可能激化矛盾,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才是正当途径。另一方面,执行员对王某细致释法明理:调解书已经生效,腾房期限早已届满,继续占用房屋于法无据。公司断电虽有不当,但王某拖延腾房在先,长期占用涉案房屋,持续造成企业经营损失。同时,执行员向王某送达责令迁出公告,明确告知其不按期腾房将面临的法律后果。

在情理法理的双重疏导下,王某态度彻底转变,主动承认拖延行为不妥。执行员当场督促某公司为王某恢复供电,随后王某组织人员顺利完成搬迁、交付房屋。执行员再次前往现场确认房屋已顺利搬迁并交付给某公司。

某公司负责人专程送来锦旗致谢,并表示:“太感谢法院了,既保护了我们的合法权益,也避免了企业损失进一步扩大。”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本案中,珲春市人民法院既以释法明理传递司法温度,又以刚性举措彰显司法权威,高效妥善化解涉企纠纷,最大限度降低企业经营损失。下一步,将持续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精准高效化解市场主体矛盾纠纷,以扎实有力的司法举措护航辖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杨佳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