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以“暖心执行”护航企业经营

企业间合作欠款引发纠纷,胜诉债权却因第三方拖欠款项难以兑现,陷入连环债务困境。针对这类影响企业经营的商事执行难题,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立足案件实际,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摒弃机械执法模式,通过梳理三方债权、居中协调调解、促成分期履约等柔性举措,实实在在化解企业债务矛盾,保障市场主体合法经营权益,助力企业纾困解难、稳健发展。近日,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成功妥善办结一起涉企合同纠纷执行案件,实现了案结事了、护企惠民的良好效果。

案情回顾:调解履约遇阻,企业无奈申请执行

该案为辖区两家企业的项目合作货款纠纷,此前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明确由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返还35万元货款,并约定了分期履行方式及逾期强制执行条款。调解书生效后,被执行人企业并非故意拖欠款项,而是因案外第三方长期拖欠其欠款,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周转困难,无法按期履行付款义务。胜诉的申请执行人迟迟无法拿到回款,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遂向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精准核查实情:拒绝机械“一刀切”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全面梳理案件细节、核对执行标的,通过线上财产查控、线下实地走访的方式,详细摸清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经营现状及履约能力。经核查确认,该案并非典型的恶意逃债案件,债务逾期完全是受第三方欠款拖累导致的经营暂时性困难。

为避免简单查封、冻结等执行措施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杜绝“一刀切”机械执法,办案团队决定以柔性方式化解纠纷,在保障胜诉方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降低法院执行对企业经营的影响。

多方协调解困:促成纠纷实质性化解

执行干警主动牵头对接案外第三方,逐一厘清三方债权债务关系,耐心向各方当事人释法明理,详细讲解强制执行、失信惩戒等法律后果,引导各方正视债务问题、主动履行法定义务。在法院的多方沟通与督促下,案外第三方最终向被执行人支付欠款21.5万元。

被执行人收到款项后,第一时间将钱款足额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完成了部分债务履约。针对剩余未履行款项,执行干警秉持互利共赢、善意护企的原则,组织双方企业反复沟通协商,充分考量双方经营实际,最终促成双方自愿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约定剩余款项按月分期清偿。

此次柔性执行,不仅顺利兑现了胜诉企业的合法权益,有效盘活企业流动资金,彻底化解双方矛盾,更成功破解了企业连环债务难题。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债权落地,又为负债企业留存了经营空间,避免司法强制措施引发企业经营危机,切实实现了保障权益、化解矛盾、护航企业、规范市场的多重效果。

下一步,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将持续优化涉企执行工作机制,坚持刚柔并济的执行方式,精准区分恶意逃避债务与经营困难履约不能的不同情形,靶向施策、精准护企,以更务实、更高效、更有温度的司法执行服务,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王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