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法院调解离婚纠纷当庭履行

本报讯 (通讯员 杨苗苗)“钱收到了,没想到这么快就能把事情了结了。”7月16日,在彭阳县人民法院调解室里,被告刘某当庭确认6万元钱已到账。这场离婚纠纷,最终以“调解+当场履行”的方式画上句号。

原告孟某与被告刘某经人介绍相识,恋爱期间,刘某按当地习俗支付彩礼6.8万元。今年4月两人登记结婚,谁料婚后不到3个月,便因性格差异和琐事摩擦频繁争吵,感情迅速降温。双方私下协商离婚及彩礼返还事宜,屡次谈崩,亲友劝和也无果。7月8日,孟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承办法官翻看案卷后发现,两人婚姻存续时间短,矛盾焦点几乎全在彩礼返还数额上。“女方觉得彩礼已经花在婚礼和陪嫁上了,男方坚持结婚没多久就该全额退还,两边家属也都带着气。”法官决定先坐下来调解。

调解室里,法官把双方分开谈话。一边逐条讲解民法典关于彩礼返还的规定,帮他们算清法律账、时间账;一边从人情世故出发,劝两人别因钱财再伤和气,“既然决定分开,就尽量好聚好散”。几轮说和下来,双方情绪逐渐缓和。

最终,孟某与刘某达成协议:孟某一次性返还彩礼6万元。协议刚签完,孟某便当场将现金交付给刘某,双方签字确认,再无其他纠葛。从调解到履行,前后不过半天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