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余万元纠纷 30天速解

本报讯 (通讯员 刘蕾) “真没想到法院这么快就帮我们要回了货款,不用等开庭也不用跑执行,公司的资金周转压力总算缓解了。”近日,某商贸公司与被告公司就60余万元货款达成和解协议后,向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挂职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西湖法庭的法官杨莹表示感谢。这是该法庭落实“一保两促”工作机制,运用“以保促调”工作方法快速化解涉企纠纷的生动实践,从立案到撤诉仅用时30天。

今年6月,某商贸公司诉至西湖法庭,称其与被告公司签订采购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后,已依约完成供货及设备调试安装义务,但被告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诿支付货款。受理该案后,杨莹迅速梳理案情,发现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被告公司确实消极履行付款义务。依托“一保两促”工作机制,她向某商贸公司释明“保全+调解”的优势,并依其申请启动保全程序,对被告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依法冻结。

效果立竿见影。被告公司第一时间联系法官表达调解意愿。杨莹抓住时机,一方面向被告公司释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引导双方从长远合作的角度协商还款方案。很快,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明确了被告公司的付款时间,某商贸公司也向法院申请了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