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尼勒克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婚内赠予纠纷引发的财产返还案件。身处内地的王某发现,在异地工作的丈夫三年间通过微信、支付宝陆续向一位拉姓女子转账逾16万元。王某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赠予无效并返还全部款项及利息。经法官多轮线上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分期还款协议,不仅为当事人挽回了损失,也以司法实践明确了法律对公序良俗的守护。
王某与丈夫蔡某本感情和睦,但因工作变动,蔡某长期在尼勒克县,夫妻两地分居。起初两人往来频繁,但时日一长,蔡某逐渐疏于对家庭的关心。一次核对家庭账目时,王某意外发现近三年内,丈夫通过移动支付持续向拉某转账,单笔金额从几百元到数千元不等,累计超过16万元。面对确凿记录,蔡某承认了与拉某的不当交往。
王某认为,夫妻共同财产应由双方共同处置,丈夫在未经自己同意的情况下,将大额资金赠予拉某,严重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遂向尼勒克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本金16万元及利息5万元,共计21万余元。
考虑到王某长期居住在内地,往返新疆成本较高,承办法官决定采用“线上+线下”联动的云端调解模式,既便利当事人,也高效推进案件。在调解中,拉某辩称部分转账系蔡某归还借款,且自己也曾为双方关系有所付出,拒绝全额返还,双方一时僵持不下。
为缓和矛盾,法官采取背对背方式,分别与双方沟通。一方面,向拉某详细释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违反忠实义务,因婚外情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予婚外第三者的,该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依法应当认定无效。无过错的夫妻一方起诉婚外第三者,请求返还上述赠予财产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法官郑重说:“法律保护的是合法财产往来,不会为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提供支持。”另一方面,法官耐心安抚王某情绪,引导其理性维权。
经过数次释法与劝导,拉某主动表示愿意返还相关款项。随后,法官组织双方就还款金额和分期方式反复协商,最终达成一致:拉某承认占用共同财产的事实,并承诺分期偿还本金及部分利息。一起跨地域、涉及情感与财产多重矛盾的纠纷,至此顺利化解。
婚姻是家庭的根基,忠诚是夫妻的底线。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予婚外他人,不仅侵害配偶权益,更冲击社会公序良俗。本案以柔性调解方式,为受害方追回损失,同时也向社会传递清晰信号:法律不认可、不保护基于非正当关系的财产赠予。借此也提醒公众,珍视家庭责任,树立健康理性的婚恋观,共同守护婚姻的完整与尊严。(徐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