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总结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效,统筹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7月21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议。长沙中院副院长杨华昭出席并讲话,三级高级法官丁念红主持会议。长沙中院环资庭全体干警,各基层法院分管院领导、环境资源合议庭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参加会议。

会上通报了2026年上半年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质效情况,各基层法院就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依次作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近年来全市法院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最严密的法治保护长沙的绿水青山,有力服务和保障美丽长沙建设。
会议要求,要对照生态环境法典新要求、省法院“优生态”部署和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的新期盼,全面做好“法典化”时代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一、持续增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信心决心
把握法典贯彻实施的新机遇,正视案件结构变化带来的新考验,顺应时代发展和民生关注的新期盼,坚守司法为民初心,扛起生态司法使命。
二、牢固树立符合“法典化”时代的审判理念
自觉践行预防为主、系统治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公众参与、损害担责六大基本原则,把“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的要求落到实处。
三、稳步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持全面系统学、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切实做好法典贯彻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强化专业赋能,健全专业化归口审理机制。聚焦重点区域、中心工作、协同治理,依法审理各类环资案件,构建生态环境治理大格局。高度重视精品培育,做优长沙生态环境司法品牌。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做好生态修复“后半篇文章”,营造全民护绿浓厚氛围,推动法典精神在长沙法院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印睿 侯轩 刘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