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存侥幸拒还款 刚柔并济促履行——贵阳花溪法院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近日,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高效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案情简介

申请执行人谢某与被执行人杨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花溪法院判决确认杨某应偿还谢某借款及相应利息。因杨某未履行还款义务,谢某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执行立案后,法院依法对杨某名下财产采取了相应执行措施。执行法官多次联系杨某,耐心释明法律规定及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引导其主动配合执行。经沟通,杨某与谢某曾达成和解协议,但约定期限届满后,杨某未能按约履行。

因杨某未按和解协议履行义务,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杨某被拘留后,其家属主动联系法院,表示愿意积极筹款履行还款义务。经执行法官主持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杨某家属支付全部款项后,法院依法提前解除了对杨某的司法拘留措施,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申请执行人谢某有感于法院执行干警高效务实、司法为民的工作作风,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留言致谢,并向相关干警赠送锦旗。

法官提示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自觉履行。本案中,杨某本可通过主动履行避免被采取强制措施,却因心存侥幸、一再拖延,最终受到法律约束。司法拘留不是目的,而是督促履行的强制手段。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始终秉持善意文明理念,既依法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注重对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尊重与保护。对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法院将依法采取相应惩戒措施,切实维护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