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拒缴物业费,物业公司一口气将61户业主分别告上法庭。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普陀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法官没有坐堂问案,而是走进小区查实情、坐上调解桌解心结、跟在后面盯整改。
日前,小区物业已整改到位,61位业主也依约足额缴纳了欠付的物业费,案件办理实现物业服务提质增效、业主自觉缴费的“双满意”。

“小区外来车辆随意进出,经常占用业主车位。”
“垃圾桶堆满了也没人清,窗户都不敢开。”
“电梯隔三差五出故障,老人下一次楼都提心吊胆。”
……
2024年末,王某等61名业主以物业公司在小区安保、环境卫生、设施运维等方面长期存在管理漏洞为由,暂缓缴纳物业费。
物业公司催缴未果后,将61名业主诉至普陀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业主支付拖欠物业费及相应违约金。
“这类案子,判简单,但是案结事了不容易。”普陀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诉调团队的法官们颇有经验,“个案判决耗费大量司法资源不说,业主的怨气没消,小区的问题没改,过段时间还会有矛盾。”
如何治标也治本、案结又事了?征得双方同意后,普陀区人民法院委派普陀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物调委)调处,并安排指导法官全程跟进。

“物业和业主本质上是利益共同体。”在指导法官罗珏卿和调解员接正萍看来,业主的核心诉求是整改服务短板、改善居住环境,物业公司希望保障正常运营秩序。两者并非不可调和,关键得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点。

调解桌上,双方各执一词、分歧突出,达成一致并不容易。
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公司一直按照合同约定开展基础物业服务,业主群体性拒缴物业费,直接造成公司资金周转困难,公司连保洁工资都发不出,严重影响后续物业服务正常开展。”
业主代表反驳:“卫生脏了不清理,设施坏了没人修,投诉了没人管,我们是迫于无奈的正当维权!”
到底谁有理?指导法官、调解员深入小区开展实地核查。消防通道被占、绿化带杂草丛生……两人边走边记,一条条核实,最终得出结论:业主拖欠物业费不假,物业公司也确实存在履职不规范、整改不彻底等服务瑕疵。
事实摆出来了,罗珏卿就地释法说理。
对物业公司,她明确指出:“物业合同没履行到位,应当立即落实整改并承担相应责任!”对业主,她反复解释法律知识:“按时足额缴纳物业费是业主的法定义务,物业服务确实存在一定瑕疵,但不能作为拒缴全部物业费的合法依据。”

清晰的事实认定与精准的法律释明,有效化解了双方紧绷的情绪。但问题怎么具体解决,还得谈。接正萍接下了调解的“接力棒”,她随即邀请双方坐下来展开对话。
“在缴纳物业费之前,必须先把问题整改到位。”
“我们年纪大了、没有收入,能不能放缓缴费期限。”
“认真整改可以,希望业主们也尽快足额缴费。”
摸清了大家的核心诉求,接正萍决定把双方分开,“背对背”做工作。她立足小区长效治理耐心劝解,一边告知业主们,物业服务具有持续性、公共性特点,单纯拒缴物业费无法解决治理难题;另一边督促物业公司,正视管理漏洞,全面整改提质,秉持互谅互让化解争议。
几轮谈下来,双方都松了口。接正萍趁热打铁组织“面对面”调解。物业公司承诺,全面梳理问题清单、逐项整改,建立常态化沟通渠道,部分缴费困难的老年业主可以分期收取。业主代表也说,愿意给物业整改时间,环境改善了就交费。
最终,业主代表与物业公司达成调解。多年的矛盾,迎来化解的转机。

调解好了,但事情还没完。如何不让承诺变成“空头支票”?跟踪监督机制让这桩事的化解真正形成闭环。
指导法官与物调委调解员持续盯着物业落实整改:清理杂物枯枝、检修公共设施、增加保洁频次,建立常态化业主沟通机制……物业的服务,真正从“被动应付”转向“主动靠前”。
2025年初,罗珏卿来到小区回访。她把业主代表、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拉到一起,开了一场专题治理工作会,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共同协商小区治理问题,把纠纷化解成果转化成业主物业间的共识,真正固化为长效机制。
“现在小区路平了,电梯稳了,垃圾按时清,干净整洁、设施完好,物业响应及时,居住体验好了太多。”回访那天,曾对物业颇为不满的业主王先生笑着说。
万家灯火背后,是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普陀区人民法院没有着眼于“判决”,而是多走了几步——查实情、解心结、盯整改、建机制,通过指导调解、巡回审判等,把安心送到群众家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