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田沃土、田间沟渠,是乡村生态最基础的底色,也是保障群众生产生活的生态屏障。然而,隐蔽在农田边角的非法危废堆放行为,极易悄然破坏水土环境,形成不易察觉的生态污染隐患。
近日,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检察院在公益诉讼日常摸排中发现,辖区某村组一处农田存在非法贮存危险废物问题。农户私自囤积的大量废机油,正在悄悄破坏良田水土,威胁村民生产生活安全。该院迅速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磋商程序进行监督,相关行政部门与属地政府迅速联动,仅用一周时间清除田间污染隐患,切实守护乡村生态底色。
乡村田野地域开阔、点位分散,部分隐蔽性污染问题不易被察觉。检察干警在实地走访排查中发现,辖区某村组田间沟渠边的一片责任田里,杂乱摆放着大小不一的储油桶、废旧机油滤芯,地面留有明显油迹。经现场核查确认,当地村民刘某在未取得任何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情况下,擅自占地约200平方米,私自收集、囤积废机油及废旧滤芯。
不同于普通生活垃圾,废机油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属于高污染废矿物油,渗透性强、污染残留久、治理修复难度大。涉案危废堆放点紧邻耕作农田与灌溉水渠,当事人未落实任何防渗、防漏、防雨淋的规范化贮存措施。长期露天堆放导致部分废机油渗漏下渗,持续侵蚀耕地土壤、流入田间沟渠,逐步造成水土污染,若长期放任处置,将对区域土壤、地下水形成不可逆的生态损害,直接侵害社会公共利益。
为快速厘清监管责任、推动问题整治,承办检察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明确了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的法定要求,厘清行业监管与属地治理双重职责,随即向相关行政机关、属地政府依法制发诉前磋商函,详实阐明违法事实、公共利益损害风险及法律依据,督促相关单位依法履职,全面排查整治非法贮存危废问题。
收到磋商函后,相关行政机关迅速组织调查核实,当日赶往涉案农田开展现场核查。经调查,当事人刘某囤积废机油及滤芯,初衷是计划移交相关企业处置,但全程无资质收集、无规范贮存,临时堆放方式严重违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规定,属于典型的违法贮存行为,也是乡村小微生态污染的突出隐患。
在检察机关全程跟进监督下,相关行政机关积极协同推进整改工作,高效完成全链条闭环整治。工作人员对现场所有废机油、废弃滤芯、储油容器逐一安全归集、规范封存,全部移交具备合法资质的环保企业开展无害化专业处置,杜绝二次污染。同时,针对已经被油污渗透的农田土壤,组织专业人员开展深度清理与生态修复,逐项消除污染残留。2026年6月3日,行政机关完成现场复核验收,确认涉案点位危险废物全部清运清零,受污染土壤完成修复,各类生态安全隐患逐一消除。
为从源头杜绝同类隐蔽污染问题反弹,在检察机关持续监督下,行政机关进一步优化乡村生态监管模式,加大对农田边角、沟渠沿线、乡村闲置地块的常态化巡查力度,重点排查农户私存、私堆、私处置危废的隐形违法行为,织密乡村生态防护网。
守护乡村生态宜居底色,是公益诉讼检察履职的重要民生课题。下一步,沙市区检察院将持续聚焦土壤污染防治、农村水系治理、固废违规处置等民生关切领域,常态化开展公益诉讼整改“回头看”,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做实溯源治理、抓牢标本兼治,通过府检协同联动,精准破解乡村小微生态治理难题,持续守护群众身边的良田碧水、生态宜居家园。(罗佳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