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国祥:以案释法解读医药行业刑事合规风险

7月18日,2026法治赋能医药新政专题解读暨人民法治网“医法医规”频道上线仪式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梅地亚中心举行。本次活动由人民法治网主办,来自法学研究机构、多家三甲医院、生物医药企业、专业律师事务所及数十家媒体的代表出席,共同探讨医药行业合规发展路径。

北京京雄律师事务所王国祥主任以真实司法案例为切入点,以案释法,清晰阐明商业贿赂、虚假学术推广、医保骗保等行为的刑事认定标准与风险规避策略。(以下为王国祥主任讲话实录。)

尊敬的各位领导、专家、医药行业同仁、媒体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我是北京京雄律师事务所王国祥,请允许我先做个自我介绍,我曾是一名从警20年的公安干警,如今律师执业也17年了,核心业务是刑事辩护。作为一个与法同行37年的法律人,今天非常荣幸受邀参与人民法治网主办的“2026法治赋能医药新政专题解读暨人民法治网医法医规频道上线新闻发布会”,在总台梅地亚中心现场,结合新规与实务案例,为各位深度解读医药行业相关法律法规与监管政策。

想必大家都关注了,两高《关于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在2026年5月1日正式实施了,这部司法解释是自2016年两高关于贪污贿赂司法解释施行以来,适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陆续落地实施的配套立法,针对司法实践中涌现的新型案件、突出难点持续完善反腐的法治体系,实现贪污贿赂类案件法律适用标准统一、精准落地。

接下来,我将结合近年司法案例与自身办案经验,以医药生产经营企业为例,从四大维度剖析医药领域高发刑事合规风险,与各位交流探讨。

2024年12月中纪委网站公布了这样一组数据,针对医药领域“靠医吃医”、套取医保基金、医药回扣、收受患者红包等突出腐败乱象开展专项查处,全国累计立案5.2万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万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634人;其中对675名处级及以上涉案干部采取留置措施,行业反腐败高压态势持续不减。

一、医药商业贿赂3万元刚性入刑,各类隐性利益输送全额计入涉案金额

本次司法解释最大的变化,是公立医院、民营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统一适用3万入刑标准,不再区分国家工作人员与普通医师身份。以往很多企业存在侥幸心理,认为仅现金回扣会被认定行贿,各类间接利益输送不受约束。但当前司法裁判口径已完全明确,高额专家讲课费、全包式异地旅游接待、购物储值卡、为医务人员家属发放虚假劳务报酬、第三方空壳咨询服务费、药品统方报酬、线上学术活动变相奖励等所有隐性利益,需全额折算计入行贿涉案总额,累计达到3万元就要刑事追责。

国家医保局今年年初(2026年1月11日)通报的上海海怡莱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贿赂案,就是CSO违规操作的典型缩影。这个案件中,海怡莱为推广上海泓健医药的达肝素钠注射液(商品名:万脉宁),其销售推广总监向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医生承诺“多开药,多给好处费”,2023年通过微信转账4笔共计35046元,涉案的医生就被刑事追责了。在新规下这种长期积累超过3万元也会被刑事立案,过去“现金回扣才算”的侥幸心理,现在也必须彻底抛弃。

二、学术推广不再是合规“避风港”,四类违规行为直接触碰商业贿赂红线

梳理大量生效司法判例可见,借学术会议名义变相输送利益,是当前纪检、医保、市场监管部门重点稽查的行业突出问题,以下四类行为将直接认定商业贿赂:

1.虚构学术会议、伪造参会人员名册,套取企业会务专项资金,以高额讲课费形式变相向医务人员输送利益;

2.专家讲课酬劳与医师处方量、科室药品采购总量直接挂钩,形成“多开药、多拿钱”利益绑定;

3.会议配套接待严重超出行业公允标准,违规赠送礼品、礼金,组织异地观光旅游等福利;

4.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会务公司过账走款,以服务费、会务费名义掩盖药品返利、处方回扣实质。

2025年11月底爆出的绿谷(上海)医药587场虚假学术会议案就是警示,表面合规办会,实质以讲课费撬动处方,后来企业被罚40万,虽然公开消息没有看到对于直接负责人的处理,但是依照法律规定相关直接责任人员是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所以,医药企业合规学术推广必须守住底线,要讲课内容仅限专业诊疗、费用标准符合行业公允价、参会人员无处方利益绑定、全流程留存签到、课件、影像、付款凭证完整留痕。

三、医保骗保刑事认定标准清晰,医疗机构、药企、个人全链条追责

依据两高一部医保骗保指导意见来看,只要以非法占有医保基金为目的实施虚构诊疗、挂床住院、串换药品、伪造病历、诱导冒名购药等行为,数额3000元以上即可以诈骗罪立案追究刑事责任,3万元以上量刑就是3-10年。我和我的团队去年办理了一起世界500强外企高管涉嫌的骗保案,就是以诈骗罪立案追究的刑事责任,管理者没有实际参与,却因为管理失职被追究了刑事责任,这是医药行业需要引起重视的。

在办案过程中我也了解到,药企容易忽视的关联共犯风险主要包括两类:一是企业业务员协助医师篡改检验检测报告、串换药品耗材,变相套取医保报销资金,企业将被认定为诈骗共犯;二是经销商回收患者已报销外流药品回流药房二次销售,上游药企明知该行为却未制止、未管控,同样会被同步追责。

区分民事违规与刑事犯罪核心是看两点,一是主观是否明知会套取医保资金,二是行为是否直接造成基金流失,二者兼备就会构成诈骗罪。

四、涉医药刑事案件事前风险规避、事后辩护实操要点

(一)事前防控三大关键核心举措

第一,要建立独立合规部门,对学术推广、财务票据、经销商合作全流程合规体检,形成书面整改报告,作为企业无主观过错的核心证据。

第二,要杜绝现金往来,所有专家劳务、会务费用对公转账,禁止个人账户私下结算。

第三,要定期全员警示教育,留存培训记录,落实经销商合规连带担保责任。

(二)案发后辩护实操重点

第一,第一时间固定完整合规台账、会议留痕、培训记录,证明企业建立合规制度、尽到管理义务,争取单位犯罪从轻处理;

第二,主动全额退缴违法所得、配合监察、公安调查;

第三,区分企业行为与业务员个人私下操作,提供管控证据切断单位责任穿透;

第四,对3万左右临界金额案件,梳理是否存在正常学术交流、无利益交换等客观情节,争取不认定犯罪。

各位同仁,医药行业严监管已成常态,刑事追责门槛大幅降低,合规不再是可选项,而是生存底线。希望今天的解读能帮助大家厘清法律边界,提前排查风险、完善内控,守住廉洁经营、依法执业的法治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