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跨境出行、涉外交流增多,不少群众存在兑换外币需求。朋友圈不时出现“汇率更优、私人收兑外币”信息,不少市民贪图便利、优惠汇率私下交易。近日,吉林省延边州珲春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买卖外汇案件,为热衷于私下换汇的群众敲响法治警钟。
珲春市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1月至2024年4月,被告人金某未取得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外汇经营许可,为赚取汇率差价,在法定外汇交易场所之外,持续向不特定人员收购、售卖韩元。长达六年时间内,非法买卖外汇数额折合人民币高达650万元。
珲春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金某行为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严重扰乱正常外汇管理秩序,情节严重,已构成非法经营罪。考虑到金某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退缴违法所得,法院依法从轻处罚,判处其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目前该案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珲春市人民法院法官提醒广大群众,依据法律规定,外汇业务属于国家特许经营范畴,外币兑换必须在官方指定场所办理。按照司法解释标准,非法买卖外汇金额500万元以上,即可认定“情节严重”,最高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旦交易金额达到2500万元,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将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本案中金某涉案金额650万元,已经触碰刑事红线。(宋国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