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为这钱很难要回来了,没想到法院这么快就帮我追回了全部欠款!”拿到案款的顾某激动地说道,连连为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昭苏县人民法院高效司法、执行为民的举措点赞。
7月9日,昭苏县人民法院依托诉中财产保全前置保障、审执联动高效衔接的机制,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面对被执行人恶意拖延、拒不配合履行的行为,法院依法果断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高效兑现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此前,杨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顾某借款15万元。借款到期后,杨某迟迟未能偿还欠款,多次沟通无果后,顾某向昭苏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为防止杨某转移资产,顾某向法院申请诉中财产保全,法官完成保全审查,依法冻结杨某名下微信、支付宝、银行存款等其他财产,提前锁定涉案财产。
案件审理期间,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杨某需于2026年4月30日前偿还顾某借款本金15万元、利息2万元,合计17万元。本以为纠纷就此圆满化解,顾某悬着的心终于放下。
令人没想到的是,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杨某却置若罔闻、失信违约,迟迟不履行还款义务。多次等待无果后,6月15日,顾某向昭苏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唐鹏飞第一时间对杨某开展释法析理工作,详细讲解拒不申报财产、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可能造成的严重法律后果,明确释明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司法拘留等法律惩戒措施,劝导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面对法官的耐心劝解,杨某始终态度蛮横、消极抵触,以无力一次性清偿为由推诿,毫无悔过履约意识。
劝导无果、协商无果,为维护司法权威,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法院直接从诉中保全预先冻结的杨某金融账户内,全额扣划案款17万元,并第一时间完成案款发放流程,足额交付至顾某手中,彻底打破被执行人拖延抵赖的幻想。
该案依托诉中财产保全前置措施,实现执行立案即有明确财产可供处置,全程规避财产流失、债务人规避执行等风险,大幅压缩执行周期,从根源化解潜在“执行不能”问题,真正实现高效兑现胜诉权益。
法官提醒
诉中财产保全是保障胜诉权益的重要手段,是防止债务人转移财产、规避债务的“法律利剑”。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如发现对方有转移、隐匿财产风险,可依法申请财产保全,提前锁定对方财产,为后续履约、强制执行筑牢保障防线。(俄勒斯·木汉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