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延安市黄陵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妥善调处一起涉特殊人群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以柔性调解化解矛盾、靠前跟进督促款项履行,真正做到案结事了、群众权益落地。

精审细调,柔性调解定分止争
当事人张某自幼身患疾病,生活无法自理,长期在某康养中心接受照料,特殊时期张某身体突发不适,送医后经抢救无效离世,其家属认为医院诊疗处置、康养中心日常看护均存在疏漏,遂将两方诉至法院,索要相关赔偿。承办法官收案后第一时间仔细梳理全案证据材料,调取完整诊疗病历、送医及抢救记录等关键证据,考虑到原告痛失亲人情绪激动,同时兼顾两家被告经营实际,法官采用“背对背分阶段沟通+面对面集中协商”的调解模式,一方面向原告释明医疗损害责任认定的法律尺度以及司法鉴定可能面临的客观困难,引导其回归合理预期;另一方面与二被告进行沟通,从服务特殊群体的高度注意义务、人文关怀与企业社会责任等角度出发,引导二被告正视服务保障中可能存在的不足。经过多轮沟通疏导,三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二被告共计向原告支付5万余元,款项按期支付,案结后各方就本次纠纷再无其他争议。

督促履行,确保权益及时兑现
“调解不是终点,兑付才能安民”。协议达成后,承办法官在给付前期立即启动“审执衔接”程序,主动对接两家义务履行单位,告知调解书的法律效力与逾期不履行的失信风险,督促两方主体严格按照调解约定时限支付调解款项,现该款已全部兑现,原告顺利收到全部款项,当事人均对法院温情办案,确保权益高效兑现的工作方式表示认可。

下一步,黄陵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完善“审执一体化”工作机制,优化审执协同流程,在审判阶段同步关注裁判的可执行性,灵活运用调解、督促履行等方式,引导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从源头减少执行案件增量,推动矛盾纠纷在审理阶段得到实质性化解,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速度与温度。